他的历任女友都长得很像。
通通眼大、脸圆、短发,还都有一个略塌的鼻子,从侧面看去,五官扁平,不够立体。
在他的婚礼上,我见到他的妻子。
我喊“嫂子”,新娘喜滋滋地回应。我再热络地拉她的手,表示,她看起来比上次贵州见面时瘦,新娘便显得茫然。他上前一步,以酒圆场;等到他们去下一桌,临走,他在我耳边小声嗔怪:“不是贵州的那个。”
我脸红了。
也是,在贵州,我们匆匆一见,先是于夜色中徜徉街头,后又在包厢里各充麦霸,他的女朋友,不,前女友,头一直歪在他的脖颈,我一时认错了,也情有可原吧。
等到有一桌起哄,为首的让大家肃静,逼迫他与新娘坦陈相爱经过。大家果真静了,他说,他和新娘无一不像,出身、经历、学历、专业,连家中排序都一样,“老二,老被老大比下去的老二……”
现场发出一阵哄笑。
慢着,这话怎么哪里听过?
一定是在贵州。那次,我没话找话,“你们是怎么看对眼的?”
“哈哈,我们太像了。”他道,“都是县城出来的,都大学时就鼓捣点小生意,都不听话,摆脱家人在家乡安排的好工作,出来继续鼓捣小生意……”
“太像了!”他强调,“看她就像看另一个自己。”
“看她就像看另一个自己。”他在婚礼现场拿着话筒强调。
她自然不是之前的那个她。
司仪不失时机接过话筒,指着新人:“而且长得也像!夫妻相!大家说是不是?”
鼓掌,包括我,“是!是!”
拍着手,我才意识到,他和新娘确实在容貌上有些共同点:鼻子一样塌,脸一样圆、扁,嘴角一样微微朝下……他就是因“像”生爱的啊!
我恍然大悟。
忽然想起上次去他的公司。在他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他招呼我坐,并泡起功夫茶。
有下属推门进,送文件,他指点着,“我像你这么大时……”“年轻人做事应该……”
下属走了出去,玻璃门也顺手带上了。
他递给我一个小杯,让我闻茶香。他搓着杯子,评点门外那些年轻人,有的聪明却娇气,有的勤勉却凡事慢半拍,有的不够主动,有的不想做到更好。他放下杯子,叹了口气:“没几个像我的”。
“可是,到哪里去找那么多像你的人?也不能总以自己为标准吧?”我也放下杯子,提醒。
婚礼现场,他被他的员工包围。有人高喊:“某总一定要喝干这杯。”他告饶,推脱不掉,最终接过其中一个人手中的酒杯,并搂住其肩膀——
“好好干,在你身上我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他说。
我知道了,他还没变,对人最高的褒扬还是“看到自己”。
我和他相识在学生时代,一个文学论坛里。
毕业,文友们就做鸟兽散了,保持联系至今的只有我们两人,但从事文字工作的只有我。他前些年还给我发些诗歌、散文,渐渐地便鲜有新作。
“在这里,我要感谢今天来到现场的每一位亲朋好友、新识旧交。”他站在酒店为婚礼搭的舞台中央一一致谢,尤其对远道来的宾客。
他提到我的名字。 “谢谢你的到来。我想,如果当初我像你一样继续写下去……你让我看到另一个自己。”
我目瞪口呆。
他又继续感谢,谢下一个,谢他生命里每一个“自己”,那些他实现过的、未来得及实现的自己。
那个和他长得像、很多方面也像、他刚才发誓最爱、会钟爱一生的新娘,此刻就站在他身旁。我真想拉她的手,轻轻问:“看出来了吗?”
看出来了吗,一个人只爱“像”他的人,只以是否“像”他为 “好”的标准,其实,他最欣赏的、最爱的,也只有他自己啊。
林特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