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刘世昕)我国有多部法规都要求,各类规划出台之前要作环境影响评价,但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今天坦言,由于缺乏追责机制,现实工作中,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此,环保部正准备拟定《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违法责任人付出代价。
潘岳说,制定《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的依据是新《环保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003年9月开始执行的《环评法》和2009年10月开始执行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都对规划环评作出了具体要求。但多年来,相关法规一直未能得到较好执行。潘岳说,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潘岳认为,当前的经济转型应该朝着绿色化的经济模式推进,而在这个过程中,规划环评能起到推进地区、行业规划向绿色方向迈进的作用。他介绍说,目前一些区域国土开发过度,出现水资源严重短缺、土壤和水环境质量下降、突破环境承载力等问题;一些区域国土开发低效,仍然是外延式扩张,大拆大建、削山填湖。这些国土开发中的问题,都迫切需要以规划环评为手段,从区域、流域宏观层面,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配置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建成经济、人口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另外,在潘岳看来,规划环评也是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手段。如果通过规划环评,以区域限批、负面清单为手段,严格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倒逼高污染企业、环保违规企业的淘汰退出,就能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升级、加快产品更新,推进污染治理。
潘岳说,面对严峻的环境质量,除了推动《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外,环保部近期已启动了一系列行动。目前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正在对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区、市)的化工园区涉危涉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尤其是检查化工园区(港区)是否开展了规划环评,环评要求是否落实,是否有环境风险和整改计划。
此外,环保部正在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以划定这些区域的环境准入红线。潘岳说,这三大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心所在,也是环境矛盾最凸显,公众环保需求最强的地区,是经济和环境双转型最迫切的地区,理应成为新常态下破解经济与环境两难的改革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