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凯)10月31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2015年31个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的平均得分为36.04分,比2014年度的32.68分提高了3.36分,提高幅度达到10.28%。但如果把31个省(区、市)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我国省级政府仅公开三分之一左右的财政信息,省级财政透明度仍处于低水平状态。
这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自2009年实施省级财政透明度调查以来的第7份评估报告。项目组成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邓淑莲表示,一方面,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国财政透明度得分每年都在增长,已经从2009年的21.71提高到今年的36.04;但另一方面,虽然在增长,但是我国省级政府透明度仍然较低,“还没有到40分,更不要谈及格的事情”。
《报告》显示,各省财政透明度排名前十的依次是山东、福建、山西、安徽、黑龙江、广西、广东、海南、上海、新疆,得分均在40分以上。其中,透明度最高的山东得分为57.01。透明度最低的贵州,仅19.44分。
对于财政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项目组组长、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教授建议,应推动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主体与内容,提高细化程度。此外,有必要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或将之升格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定财政信息公开的“负面清单”,列举不能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或不能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以减少财政信息公开中的弹性空间。
据了解,2015年省级财政透明度的评估,综合了财政部统一编发的财政决算报表、各省(区、市)政府官方网站、财政年鉴、报纸杂志等渠道的公开内容,从一般公共财政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政府资产负债、态度与责任心等9大项、166个方面进行评估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