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广东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监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从个人到其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全方位覆盖。规定下发已3个月,然而在深圳,目前干部愿意公开的事项还是以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这些基本“点”为主,有的干部甚至觉得公开个人住址“没有安全感”,“圈”的情况就更没有登记了。(《南方都市报》11月2日)
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确有网友认为“有过度干涉他人私生活之嫌”“党员领导干部也是人,还有没有隐私可言?”“经过严格筛选的党员领导干部,就那么让人不放心吗?”
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制度日趋完善、反腐不断向纵深推进的今天,他们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其实再也不应该成为“监督死角”。一些贪腐行为,由于八小时内有组织的监督,而不敢肆意为之,在八小时以外却蠢蠢欲动——有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是从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开始的,八小时外的腐败,其隐蔽性、互惠性、流动性、危害性往往更甚,不可不严防死守,以防“腐”于未然。
具体来说,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交圈耍特权、逞威风,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搞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小圈子,搞“傍大款”与“攀高枝”的官商勾结;在生活圈大操大办婚丧寿宴以借机敛财,或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接受馈赠、招待和贿赂,或与人通奸、包养情人等;在休闲圈假公济私挥霍公款,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约的消费娱乐活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这些表现充斥着不正之风,需要自律,更需要他律。
而广东将监督触角,伸向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三个“圈”,无疑是力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一个样”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全方位监管与无缝监督。而要实现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党员领导干部就需要报备八小时外的情况,以便于党组织、全社会来“盯防”。如果在报备八小时外的情况时,根本不登记社交圈、休闲圈、生活圈的相关信息,各方监督力量如何行之有效地进行监督?
在组织监督、社会监督面前,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安全感”,这就对了。他们没有安全感,在用权时才会敬畏权力、用好权力,才会随时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才会有好作风、好形象,老百姓才会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