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庄庆鸿)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通报,自2014年10月1日全面上线运行1年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46552件、重要案件信息65695件、法律文书505094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2837件。
据悉,全国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目前,全国四级人民检察院均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开展检务公开相关工作。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2015年1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根据该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外,各级检察机关其他的案件信息、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公开不同于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涉及的诉讼环节多、公开种类多。”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志远说,如诉讼环节还包括刑事申诉、国家赔偿、被害人救助等环节。
2015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12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论证。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由检察官主持,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律师、被告人参加的公开审查逮捕方式,实现“兼听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