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11月24日电(记者李雅娟 白皓)环境保护部近日公布了民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一些环境问题,其中贵阳市高雁垃圾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被公开通报。通报中写明:环境保护部督促地方查清事实,依法实施处理处罚,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曾在今年9月22日刊发《臭气弥漫的生活,谁来为呼吸负责》、《垃圾围城:几个部门才能管好一个垃圾场?》两篇报道,调查贵阳市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臭气困扰周边小区和学校的情况。
位于贵阳市乌当区的高雁垃圾场于1998年建设,2001年投入运行,隶属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设计日处理垃圾800吨,目前实际的日处理量约2200吨。高雁垃圾场建成后,周围又陆续建起了数个楼盘、学校。最近一年多以来,高雁垃圾场散发的恶臭令周边居民感到难以忍受。
环保部公布的信息显示,贵阳市高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为:1.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2.渗滤液处理设施故障停运,污水外溢进入外环境;3.周边地下水个别点位氨氮超标,污泥填埋区北界臭气浓度超标。
此前,高雁垃圾场附近居民频繁向环保部门投诉,希望解决这一臭气污染问题,当地环保部门的回复是:“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环保职权范围,建议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环保部此次公布的处理情况明确了环保部门的责任:由贵州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贵阳市高雁垃圾填埋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贵阳市政府组织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建设委等相关部门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高雁垃圾填埋场除臭及技改升级改造工程有关问题,早日解决垃圾臭气扰民问题。
贵州省环保厅同时确定下一步处理措施包括: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协调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该公司垃圾填埋作业的监管,规范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填埋场技改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