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王亦君)民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切实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巡查和站内救助服务;要建立民间信息员队伍,充分调动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及社会组织、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性,鼓励其做好发现、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