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4日电(记者邢婷)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该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止)。
该案代理律师李树亭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证实,他和聂母于12月14日下午已接到山东省高院关于聂案复查期限再次延期的电话通知。
这已是该案第三次被延长复查期限。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2015年6月和9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分别延期三个月。
自聂树斌案在山东省高院进入复查阶段以来,媒体及公众均给予高度关注。2015年4月28日,山东省高院专门召开的案件复查听证会持续十余小时,并通过官方微博直播,被业界称为司法实践中鲜见的刑事案件复查听证会。
此外,该案在山东省高院经历的重要突破还包括代理律师10年来首次获准阅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树亭坦言,阅卷范围之广,远超其预期。
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曾表示,之所以延长复查期限,是“本着对案件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山东高院也多次强调,启动该案是否再审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