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12月17日电(记者林洁)12月14日和15日,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政府连续两天在当地党报《东莞日报》上刊登声明,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拟拍卖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并声明由此产生不能过户或不能转让等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鉴于该声明中有失当言辞,寮步镇政府16日已主动向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歉,并责成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与案件当事人妥善解决纠纷。”记者今天从东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目前涉事方正依法解决纠纷。
在东莞市政府的通报中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执行一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追加了寮步镇政府直属企业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为被执行人。12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刊登拍卖公告,拟于12月30日拍卖该公司位于寮步镇塘边管理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B栋建筑物。
寮步镇政府认为,该拍卖公告未详细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不说清即拍卖,可能引发新的纠纷,遂刊发声明,对拍卖标的物的具体现状作出补充说明。“法院拟拍卖的地块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并非被执行人东莞市寮步工业发展总公司的财产”,“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与道路用地,不能作其他用途”,“原土地证登记该地块用途为厂房,与目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该镇将不允许该建筑物违反控规使用,同时也不允许其违反用地性质使用”。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表示,法院的公正司法活动不容任何机关和个人非法干涉,法院将严格依法做好相关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