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浙江宁海12月19日电(记者李剑平)从海头村回来,发生在浙江省宁海县农村的变化,这两天让来自民政部、中共中央党校、中央编译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机构和高校的20多名地方治理研究专家、学者一直讨论不停。这是第十三届中国政府创新论坛暨中国基层治理(宁海)研讨会上的情形。本届论坛由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中国青年报社、中共宁海县委联合主办。
引起专家们热烈议论的,是宁海农村家家户户都有一本可以随身携带的31页小册子,上面记录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的全部内容。其中,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等19项集体管理事项,以及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土地征用款分配等17项便民服务事项。
村里人告诉专家们:“全是干货,一目了然。”宁海纪委负责人也表示,“村干部都按流程图来行使权力,谁也做不了假。”
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勇介绍,2014年以来,该县以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为抓手,推进农村村级权力运行精细化管理,全方位建立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机制,增强了行政权力与村民自治权力的无缝对接,激发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的热情,提升了村级民主治理质量,推动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变革。
对宁海把村干部权力“关进笼子”,有效促进农村基层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中央以及浙江省、宁波市领导给予肯定。《人民日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曾予以报道,全国24个省市的近200家单位来宁海县考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宁海“36条”被看作是探索我国基层治理改革发展的样本。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俞可平认为,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治理现代化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部分。
“宁海县推行的村级权力清单是一个农村基层治理的突破性举措与制度创新。”俞可平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基层治理出现了许多新的现象,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局部性的治理危机,比如,农村村支两委的不协调,村民与“村官”的冲突,村与镇的矛盾,“村官”腐败,以及基层选举被破坏等。这些问题都涉及权力的产生、使用和制约,要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对农村权力重新分配和规范约束。
俞可平指出,负面清单更多运用于市场经济中,而权力清单更多运用在政府治理领域。我国对这些制度刚开始探索,在农村治理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宁海县的探索对我国农村基层治理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在厘清基层干部的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农民正当权益,改善基层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在中国的治理结构体系改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地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社会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人庆说,无论上面的政策多么“高大上”,其贯彻执行的好与坏,到了基层群众面前往往取决于村级治理的质量和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认为,农村的发展有很多抓手,但是从“小微权力”入手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可以把多方面的资源重新进行整合。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宁海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有三个特点,首先是把省、市、县三级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延伸到行政村。其次保障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老百姓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第三,为精细化的权力运行治理提供了借鉴的模式和探索。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主任景跃进教授说,乡村治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宁海村级干部权力清单36条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提炼出我们乡村治理规律性的东西。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会光表示,近年来该市在基层治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可靠保障。
有的专家学者也指出,宁海县的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才实施一年多,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的困难以及这样那样的不足,希望全国的专家、学者共同关注和探索基层治理的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为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治理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