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烨捷)以跨区域行政诉讼为特点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已运行满一周年。截至2015年12月20日,该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17件,共审执结2050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7.2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2.85%,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裁定再审率和生效案件改判发回率均为零。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上海市三中院受理的案件中,行政诉讼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占了较大比重,达73%以上。其中,行政诉讼案件547件、知识产权案件1586件(由与三中院合署办公的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上海市三中院于2014年12月28日成立,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机构,该院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中院合署办公,是我国首个能够审理“跨区划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机构。它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回应了部分舆论对于“民告官”案件容易受制于地方政府的质疑。
据上海市三中院透露,目前,上海一些重大的、易受地方政府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基本上都汇集在这家法院。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达224件。该院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在 审理224件涉市政府的案件时,法院方面基本都协调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或者副主任级别干部出庭应诉。
中国青年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上海市三中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以“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两类为主。其中前者,又大多与拆迁、用地规划等相关。
记者同时了解到,尽管政府败诉的情况不多,但据该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考虑到个人与政府诉讼能力之间的显著差异,法院方面会更注重保护个人一方的利益。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上海市三中院自成立以来,还遇到过很多“外地当事人”。来自黑龙江、江苏、贵州、湖南的当事人及其律师,都曾尝试到该院来进行行政诉讼。但实际上,上海市三中院目前仅能受理上海市范围内的跨区划行政案件。“当事人渴望获得公正判决的心可见一斑。”该院相关负责人说,公众对于三中院的期待,还集中表现在登记立案制度实行之后。比如2015年4月当月,该院仅受理了16件行政诉讼案件,但在登记立案制度实施后的5月,法院一个月就受理了91起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