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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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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法院的司改实践

本报记者 李雅娟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01月12日   06 版)

    2015年1月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小陈走进熟悉的办公楼,司法体制改革的文件在一楼的LED大屏幕上静静滚动。除此之外,这个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的基层法院看起来与往日并没有太大不同。

    但大屏幕上的这份文件正在悄悄改变这个法院延续数年的运转方式。

    贵州是全国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2014年6月,广东、上海等6个省市的司改试点得到批准,贵州省直到2014年11月才得到批复。

    按照要求,新制度2015年1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花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花溪法院”)的干警们没有太多时间细细思量这个改革将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影响,法院院长吴莎也来不及去其他试点法院考察学习。

    彻底的改革

    自从得到司改的确切消息后,吴莎便没闲着。

    此次司法改革的一大重点是实行法官员额制。过去,有助理审判员以上职称的法院工作人员便可以被称为法官,但司改后办案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实行法官员额制后,仅有不超过39%的原法官能够入额。

    吴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搭建审判团队。

    花溪法院现有的组织架构要做彻底改革,要去庭室化,搭建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来处理案件,而且通过团队来分配人、财、物,如奖励资金、车辆等。

    为了解大家的情况和想法,吴莎找全院95名干警做了一对一谈话。

    吴莎发现,面对审判组织架构的改革,法官们几乎都是“懵的”。在这个时候让法官和法官助理们双向选择搭建团队,吴莎觉得不太现实。和未来的审判团队成员们聊天时,吴莎问得格外详细——有没有结婚、孩子多大,乃至于开车技术怎么样。详细了解后,再由法院党组“拉郎配”,让法官和法官助理“强弱互补”,按照“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1+1+1或1+1+2或1+2+2”的比例组建团队。

    团队建成后,法官的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竿子插到底”,法律程序的事务性工作由书记员和助理审判员分担:书记员负责录入案件信息、指导当事人;助审员负责开庭前收集证据、到银行查封账户、到房监局查房产等。法官则只做三件事:开庭、研判案件并给出裁决意见、管理审判团队。

    张德才以前是花溪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庭长,以前他除了开庭,还需要做数据统计等事务工作,还要常常开会。但现在张德才开的会比以前少多了,这个刑事审判一团队的法官感觉到:“现在只做法官,很纯粹。”张德才的团队负责办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2015年全年收案478件。

    黄一灵是民事审判一团队的法官助理,她所在的团队今年收了507个案子。由于开庭量太大,举证、质证环节便从庭审中分离出来。作为法官助理,黄一灵需要在开庭前召集原被告双方开庭前会议,让双方提交证据、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找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反馈给法官。这样一来,法官的审判思路更为明确,开庭时间也大大缩短。过去开庭需要两三个小时,有时还有二次开庭,而现在民事案件一般开庭五六十分钟就可以审理完毕。2015年1~11月的民商事案件中,有43%的案件未经开庭,经过庭前会议调解即得到解决。

    而且,每一个案件都有明确的办理时间表和流程节点,如果到某个时间节点而没有完成,会有专人追责。立案之后,司法统计软件还可以记录办案进程。

    花溪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谢彪发现,今年的诉讼周期比之前缩短了大约一半,由60多天降为30多天。

    从司法改革一开始,贵州的4个司改试点法院便进行了数据测算,定期出司法改革周报和月报,详细统计各个团队每月的收案数、结案数、开庭时间、审理天数等,并上报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

    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开始全面实行,花溪法院面临的办案压力骤然增加。2014年,花溪法院法官平均办案78件,而截至2015年12月中旬,2015年全院法官人均结案319件。办案数量最多的是一个民商事团队,2015年一共收案606件、结案446件。

    法官的饭碗

    司改后,刑事审判一团队法官张德才的收入比过去增加了大约1500元,每个月增加的具体数额根据他办案数量、质量的不同有浮动。

    根据花溪法院的统计,司改后,员额法官每月工资平均上涨了2000元,法官助理的月薪平均上涨了1500元,书记员的月薪平均上涨了800元~1000元。

    上涨的部分来自审判团队的办案补贴。

    司改伊始,花溪法院得到250万元的司法改革启动资金,其中一半以上用作办案奖励。

    花溪法院实行“以案定补”的方案,依照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几类案件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如民商事案件会依类型不同而给予50元~400元的办案补贴,又如执行案件中的强制执行,因为办案难度较大,补贴数额也更高。

    花溪法院还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团队,对办案质量进行评价,主要考察:卷宗装订是否合格、是否无瑕疵、法律文书是否上网、庭审是否全程留痕等四方面。“全程留痕”也是一项新举措:庭审全程要录音录像,刻制成光盘附在卷宗上。如果办案质量不高,补贴还会被扣除一部分。

    办案补贴发放后,再由办案团队自主分配。

    但办案补贴装进口袋后,并不意味着它就是“煮熟的鸭子”了——上一级法院的判决也被纳入考量。

    如果当事人上诉后中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当初的办案法官可能面临着3倍于办案补贴的罚款。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后,花溪法院会通知原审法官,询问其是否认同上级法院的意见,而法官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如果认同重审意见,则要被罚款;如果不认同且申诉内容有道理,就不再罚款。

    法院每月还有一次评查,为每一个法官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花溪法院司改办主任谢彪说,员额法官以后要分等级,而法官的业绩可能影响到法官日后是否能够留任、晋级、是否能被遴选到上级法院。

    黄一灵来到花溪法院工作已有3年,司改前,她是一名独立办案的法官,但因为工作年限不足5年,她不能参加入员额的考试。尽管法官的办案压力更大,但黄一灵依然期待未来能成为一名法官:“到法院工作,肯定要做法官才行。”

    不过,摆在她面前的机会似乎不多。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39%的法官员额比例不能一次用完,还要预留一部分给未来的法官。贵州的4个司改试点法院共有99个员额,花溪法院得到35个。

    现在花溪法院有30名入额法官,该院的另外32名“原法官”全部成为法官助理,黄一灵也是其中之一。

    要实现做法官的梦想,她就要尽力在未来5年内争取成为余下5个员额法官的一员。

    吴莎的困惑

    像黄一灵这样的新人面临着“晋级”挑战,但员额法官要面临更大的压力——主审案件终身负责。

    改革之后,法官的权力更大了。过去法官审判时,需要经过庭长、院长签字才能下发判决书,疑难案件要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现在,审判权真正回到法官手里,而更大的权力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法官要对案件终身负责。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凸显出来:有些法官司法能力欠缺。有的年轻法官经验不足,却不再有庭长、院长帮忙把关,根据要求,审判委员会也不再讨论个案。

    作为补充,花溪法院设立了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这是由主审法官组成的自治组织。对于有疑问的案件,主审法官可以申请召开联席会议,请其他法官一起讨论。但与审判委员会不同的是,会议的讨论结果仅供法官参考、由法官自己决定是否采用,参会者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联席会议讨论后,如果法官还是感觉不能确定,还可以申请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这类案例。2015年,花溪法院共召开70多次法官联席会议。

    除了个体面临的挑战,对于花溪法院来说,法院人员分流的压力是一大难题。

    按照司改的要求,花溪法院未来5年还要分流和消化27名现有法官职称的人。这些同事的未来去向让院长吴莎感到有些头疼——在现有机制下,还没有合适的岗位让他们分流。而在2015年~2019年5年司法改革过渡期内,花溪法院只有一名法官退休。

    吴莎还发现,有审判资格却一直在后勤部门工作的法院干警对改革后的职业前景感到迷茫,其中有1/3以上是中层干部。

    让吴莎感到可惜的是,法院现在的办公室主任、监察组长、纪检组长等原本都是由优秀的法官擢升上来,但因为现有的工作无人接手,他们选择继续留在行政岗位上,成为占比15%的司法行政人员的一员。

    吴莎认为,应该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解决法院干警退出或转岗的问题。

    吴莎还担心,未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可能会出现稀缺。花溪法院现有的22名书记员都是聘用人员,2000元左右的月薪、又没有编制,让这个基层法院很难留住优秀的书记员。32名法官助理虽然都有事业编制,但法院没有足够的编制提供给未来聘用的法官助理,这可能导致法官助理更容易受其他职业吸引而跳槽。“没有保障,就没有约束。”吴莎说。

    整个2015年,吴莎没多少闲暇时间。

    除了忙法院的司改事宜,她还接待了60多个省内外的考察团队。按照司改要求,法院院长在入额后也应办案,但吴莎今年还没时间办案。

    自从2011年10月担任花溪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来,吴莎就很少亲自办案了。她期待,2016年能重执法槌:“毕竟审判台才是我们最应该坐的地方。”

本报记者 李雅娟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年01月1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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