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即将实施的“新高考”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搭建是目前全国受关注度最高的高考话题之一。1月14日上午,上海市教委、市文明办、团市委举办新闻通气会,向公众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志愿服务是“新高考”中有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
此前,上海市发布的高考改革方案称,将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启用信息化平台,从2017年起,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关于“综合素质”的争议一直不断,有人认为这可能成为“新高考”方案中的一条鸡肋——高中学校无从评价学生素质高低,高校则无法据此公平录取学生。
来自上海市教委的消息称,市教委方面一直在细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有关具体要求,搭建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积极推进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256所高中已经全部在电子平台注册,已参加志愿服务学生有49352人,占目前高二学生(这些学生明年将参加“新高考”——记者注)总数的91%。上海市教委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建立了1514个市区两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高中生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岗位。
实施意见强调,学校把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不少于60学时作为一门重要的体验课程,并强调学校是高中生志愿服务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也就是说,完成60学时志愿服务这个“基数”,主要是依托学校开设的这门“课程”,上哪儿服务、服务什么,学校应为主要组织者。实施意见还明确指出,纳入课程计划的高中志愿服务主要是以“集体组织形式”开展。换句话说,高中生这60学时的志愿服务行为未来将会具有较大的“雷同性”。
在志愿服务内容具有较大“雷同性”的情况下,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高低究竟如何区分和判断?针对这个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
这名负责人介绍,“60学时志愿服务”只是一个保底基数,每个学生的特点完全可以在60学时之外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得以体现。根据此前教育部出台的方案,每一名高中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包括如下内容:一、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二、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三、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这名负责人说,学生个人参加的经历可以记录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自我介绍”部分。除“自我介绍”,学生还能通过课题调研报告等方式展示个人社会实践能力。
据了解,上海去年就开始试行使用成体系的方式记录学生社会实践信息,但此前社会上对于“学生完成志愿服务学时”存在一些担忧,主要担心一部分社会能力不强的家长无法给孩子找到合适的志愿服务岗位。本次《实施意见》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家长的担忧,因为“60学时志愿服务”的责任主体现在被确定为“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