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文凌)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两会上,云南省政协委员、云南大学生态学与环境学院院长段昌群呼吁在云南特殊区域建立“国家生态特区”。他的呼吁得到了众多委员的响应,认为特区的设立不仅是一种新型生态扶贫方式,同时也为国家创建了一支新型生态建设力量。
云南生态环境战略地位重要,但云南有两类区域却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一类是“脆弱而敏感的贫困区”,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可用的经济资源十分有限,稍加开发就引起生态环境严重衰退,不仅没有解决当地的发展问题,还因恶化的生态环境加剧当地的贫困化程度;另一类地区是“富饶而负重的贫困区”,这类地区往往地处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源区流域内,生物多样性丰富,保存着重要的基因资源,其生态环境优劣直接影响江河湖泊的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在维护地方和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地区的重大生态价值远远高于经济价值,常常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只要一开发,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质疑和非议,只能“捧着金饭碗讨饭吃”。
“上述两种贫困区,因发展和保护的问题十分棘手,因此最敏感、最困难、最具争议的事情常发生在这两类地区。”段昌群说。
他认为,云南作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4个省区之一,应积极探索把上述特殊区域创建为“国家生态特区”:如高黎贡山-怒江州生态特区,三江并流生态特区,金沙江水电走廊生态特区,滇东喀斯特地带珠江源生态特区等。
生态特区要成为干部考核的“GDP豁免区”,政府职能全面改变,除了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林业或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外,干部考核制度与经济脱钩,党政工作的定位就是保护好该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在生态特区中,根据评估区域生态资产的价值以及对国家的生态贡献,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以此来获得足额的生态保护补偿或全额的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区域的运行,从根本上解决民众的生存问题。农民就地转化为国家“生态工人”,以培植生态、维护生态健康进而巩固边疆为职业定位,而且还将像产业工人一样,随着该区域向全社会提供的生态产品越多,获得的补偿越多,其待遇和工资也将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