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旅客行为文明与否的判断权掌握在航空部门手上,会不会将旅客的正当维权举动当作不文明行为对待呢?这种忧虑并非毫无来由。
2月1日起,中航协发布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开始生效,民航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在案。与此同时,国内五大航空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合力对不文明旅客采取限制措施。不过,关于航空公司究竟如何采取限制措施等细则目前还没有明确。(《京华时报》2月2日)
作为特殊的公共场合,机场的秩序至关重要。某些旅客行为不文明甚至偏激,不仅会影响到机场正常的运营,而且还可能对其他旅客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中航协以及国内五大航空公司对不文明旅客“拉黑”,可以倒逼旅客自律和警醒,进而减少和避免旅客不文明行为的出现。
不过,将不文明旅客拉入“黑名单”的做法,如果无法在现实操作中做到精细化,则存在着误伤权利的隐患。众所周知,旅客之所以会出现不文明行为,有的是旅客自身素质过低导致,有的则是旅客与航空公司存在误会导致,而有的则“另有隐情”。比如说,在出现航班延误、取消等情形时,由于机场、航空公司处理态度和方式欠妥,而引发旅客的不满情绪和非理性行为。这种情形若被看作是不文明行为,一律被拉入“黑名单”,是否合适呢?
更为重要的是,假如旅客行为文明与否的判断权掌握在航空部门手上,会不会将旅客的正当维权举动当作不文明行为对待呢?其实,这种忧虑并非毫无来由。就目前而言,航空公司依然缺乏具体明晰的操作标准,在不文明行为的认定和判断上,就可能出现倾向性判断。况且,相对于航空部门来说,旅客本就出于维权弱势位置,一旦在言语和行为上引发航空部门的“反感”,则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当旅客的不文明行为是因为缺乏维权途径,只是被迫无奈中的举动,就不应该被拉入“黑名单”。对于不文明的旅客,相关部门可以“拉黑”,而对于某些服务态度恶劣的航空公司和机场,又有谁来“拉黑”呢?
需要警惕的是,如果片面强调旅客的义务承担,则可能会让旅客面临更加不利的维权窘境。“黑名单”制度的推广和应用,应该以旅客与机场、航空公司平等对话为前提,不要对旅客合法权益造成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