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我到美国中西部的小城曼西市访学。当地有一个阿米什人社区,阿米什人是崇尚传统生活方式、拒绝汽车和电力等现代设施的基督徒。他们认为,大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从各地获利却并没有给当地人带来好处。除非万不得已,他们不去沃尔玛购物,而是选择地方超市和小店。有些家庭甚至从来不直接接电话,只接受电话留言。
我住在一对长老会基督徒白人夫妇家中,女房东尤其推崇阿米什人的生活方式。一天晚饭,女房东说她联署了一份抗议——关于俄亥俄州一个11岁的女孩。这个女孩得了白血病,最初在当地一家医院化疗,病情好转,但在第二个疗程结束后,女孩的父母觉得化疗让孩子很痛苦,决定停止化疗,要带孩子去中美洲一个癌症自然治疗中心接受传统治疗。女孩的父亲说,如果病痛是上帝的意愿,自然疗法也会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当地医院向法院请求发出强制令,要求女孩的父母让她继续接受药物治疗。医院官方声明说,在道义和法律层面,他们都要确保女孩儿得到正确治疗,如果不进行化疗,女孩可能在一年内死亡。
在这件事情上,美国医院和法律似乎有点“多事儿”。我的房东也这么认为,他们觉得传统疗法虽然不一定能治愈孩子,但比起化疗之后仍可能死亡的结果,孩子承受的痛苦要小。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看到的一个“笑话”。村里一个长辈与儿媳吵架,因为儿媳打骂孙子。爷爷情急之下对儿媳说:“这不是你的孩子,这是国家的孩子,你没有权力打他。”
国家的孩子?孩子到底是谁的?
在中国,孩子往往被认为只属于父母,父母抚养孩子,所有决定都由他们作出,相对而言,缺乏有效机制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约束;在美国,法律规定孩子必须时刻处于监护人守护之中,小孩子被作为独立个体来监护和培养,法律从很多细节上对未成年人权益和监护人的责任进行了规定,以保证孩子健康、安全成长。
这样看来,美国孩子更像是“国家的孩子”,中国孩子更像是“父母的孩子”。其中的差别值得深思。
(作者简介:王立阳,华东师大民俗学研究所教师,中国民俗学会与美国民俗学会交换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