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2月24日电(黄欢 记者李润文)今天下午,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作了发布说明。
据了解,《实施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根据这一口径统计,江苏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72万名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总数的36%。
在《实施办法》中,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将教师编制和各级各类教师岗位,总体核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各校编制和各级岗位数,统一人员聘用管理,为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提供政策支持。
在加强乡村教师培养方面,从今年起开展为期5年的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每年为乡村学校培养100名领军校长、2000名市级骨干教师和4000名县级骨干教师。支持乡村学校重点领域、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持续推进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强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在加强优秀教师资源城乡流动方面,县域内城区学校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特级教师和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时,应有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毕业5年后方可申报的要求。
在提高教师生活待遇方面,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对乡村公办幼儿园和学生数增长较快、教师结构性缺员矛盾突出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探索通过按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招录聘用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其工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江苏省还将从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目前省教育厅、发改委、人社厅等部门已专门下发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放在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定向师范毕业生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