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会议程,今天下午本该与小组人员一起审议慈善法草案,但主持会议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云龙却特别把4位代表聚在一起,是因为他“忽然意识到有一件事特别重要”。
能容纳上百人的大厅里,特意开辟出一个小角落,6把椅子组成一个圈。两位简报组的工作人员噼里啪啦地在键盘上记录4位代表的意见。
“希望我们广东团代表的讨论,能够使这部法律进一步修改、完善。”“4人小分队”的成立是为了“讨论得更透彻更深入”,“争取把意见反映到大会上去”。
坐在最外侧的陈舒抢先开口,“规定太硬!应该是养鸡生蛋,(这么做)不光把鸡蛋吃了,还要宰鸡!”这位律师率先“炮轰”草案第六十条:“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前3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
陈舒未否定这个规定的合理性,但就好像农业有丰收年,也有灾害年。一些需救助事件的发生几率也会有高有低。她建议避免强制性管理,多强调事中事后合理性监管。
“这可能会造成盲目乱花钱,也不符合‘大慈善’的理念,想做大事的组织怎么办?”盯着草案的陈舒抬起头,换了一副眼镜,望着斜对面的马化腾。
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翻了翻材料说,目前,腾讯公益平台上已经有200家公募机构,超过9000个公益项目上线,“应该分类规定,比如针对救灾类支出是多少,针对体育事业的支出是多少,不然法律执行起来很困难。”
话音刚落,一旁的张桂芳摆了摆手,“草案中的规定副作用很大,会造成乱花钱。”这位曾经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举了国外基金会的例子,“本钱不动,用利息。”否则每年支出70%以上会让本钱所剩无几。
修改意见刚被写进简报组,争论的声音又提高几个分贝。
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马化腾建议,把“民政部门”改成“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民政部门)”,这样更具可操作性。“我知道本意是为了规范小的平台,但‘误伤’了我们,生效之日就是我们违法之时。”马化腾说,如果按属地管理将平台的指定权赋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全国3000多个民政部门,仅办理指定一事,就会耗费大量时日,平台会疲于奔命。
陈舒的建议则正好相反。她有些不客气地说:“马总,您就是屁股决定脑袋。”
原二审审议稿中写的是“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其中,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也可以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陈舒建议把“其中,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才可以自行发布信息的级别限定,改为“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陈舒认为,这样做一则避免了我们担心的“绝大多数的省以下登记的慈善组织只能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会成为强制性管理措施,容易形成制约瓶颈”;二则解决了我们一直质疑的将慈善组织用行政手段人为分级,造成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双方的意见都被记录在册。
之前的7个慈善法建议稿,来自广州市人大的“民间版”是唯一的地方建议稿。
9年前,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广东代表团的代表就提出要制定慈善法律,并提交了6条建议,“这些意见在本次慈善法草案中全部得到采纳。”陈舒说,“我自己都烦我自己了!慈善法我也不知道提了多少回意见、写了多少回材料。”有人看见这位60多岁、见过大场面的律师在昨天分组审议时,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眼睛。
黄云龙说:“期待广东团的努力能够为十年磨一剑的最后阶段,作出贡献。”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