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湖南益阳原市委书记马勇受贿案时,检察机关意外发现马勇违法指令“协调”了一起命案。此案中乱象丛中,司法人员与律师权钱交易,帮助被告人开脱罪责,导致重罪轻判。
这个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行政干预司法案例,结果怵目惊心:9名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过问、干预司法审判的事情不是个例。一名法官曾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们受理的案件如果涉及当地重大工程、龙头产业,有时候政府法制办会反映给当地领导,“领导过问案件,问‘你们怎么受理了’、‘怎么处理好’,问法院几个问题,我们就没有办法了。”
全国政协委员、中南大学图书馆馆长朱建军为他了解的一个调查结果感到担忧。调查在某地进行,话题有关政法队伍,结果,75%的受访者在“影响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中,选择了“领导干预、社会关系说情、绩效考核、信访维稳”。
“有时候,法外因素裹胁司法人员,以至于投鼠忌器,司法人员很难以事实为依据,甚至根据裁判结果的需要,来采信证据、推定事实。”朱建军担心地说,有些地方,出现了“审理者违心裁判,裁判者无力负责”的现象。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并不回避。在作最高法工作报告的当天,媒体播发了对他的采访。周强回顾说,中央2015年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责规定》。
这两个规定,简而言之,就是法院要及时记下干预记录,政法委负责通报,纪委负责追责。周强说,最高法及时细化了实施举措,并要求全国法院贯彻执行。
打招呼、过问、干预司法的行为屡屡发生,以至于“关系案、人情案”成为侵蚀司法公正的病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郎佩娟对这个话题并不陌生,她认为,行政权是三权中最活跃、最强势的,所有执行性事务都要靠行政机关落实,否则,连立法机关立的法律都可能是一张废纸。
郎佩娟知道,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司法系统或多或少受行政机关影响,突出表现是人、财、物的配置掌握在行政手里,“法院慑于行政系统资源分配和执行的权力”。
拥有丰富案件代理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李亚兰说,在法律制度上,我国目前没有对权力形成完全有效的制约,法律不健全,这无疑为行政干预、过问司法留下后门。
多名司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执意直接插手案件的党政领导其实是少数,如果有,多发生在基层。相对常见的是打招呼、过问,这对办案人员如何排除法外因素干扰,带来不小挑战。
变革正在进行。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被媒体评论为“是对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有力推进”,堪称“我国司法改革的里程碑”。
与此同时,朱建军还听说了“上海经验”,即所有案件都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表格,未填写的视为未结案。
两年之后,郎佩娟看到,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集中通报5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其中两名是地方党政干部。
“多办几个,形成示范效应,就没人太敢去做了。”她认为。
这则通报末尾的几句话让人印象深刻:各级政法机关要“如实全面记录”,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问责,“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对此,周强认为,改革效果“非常明显”,“领导干部和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得到有力遏制。”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也感受到目前司法环境已有所改善,但还要进一步落实,“抑制行政干预司法要从行政首长做起。”
目前,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法官一个干净、清静的司法环境,正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不少官员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公务员的一个底线。”全国人大代表、徐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铜山区委书记毕于瑞说,政府官员如果出面干预司法,这就是违法行为,“作为政府官员,要有法治意识,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 邱晨辉 李超 实习生 杜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