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能上能下”真正成为普遍的官场规则时,中老年干部才不会成天感慨“老之将至”,年轻干部也有“跨越式”晋升的空间,提前退休的现实需求才不会那么强烈。
公职人员提前退休或退居二线,是退休制度建立以后,各地普遍实行的一种做法。近期,在湖南一些地方,一些年满50岁(或50岁以上)的基层领导干部递交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一些多年担任“一把手”的领导干部也毫不恋栈,甚至催着组织部门尽快办完手续,“一天也不想耽搁”。与当下国家正在制定的延迟退休政策相对照,公务员提前退休的现象引发了舆论热议。
首先要指出,公务员提前退休并非无法可依。《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工作年限满三十年;或者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公务员,经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经任免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各地实施公务员提前退休,依据的正是这条法文。然而,“可以”不同于“应该”“必须”,再加上国家层面对提前退休缺乏细则规定,各地在实施提前退休时出现了一些“土办法”。
在延迟退休成为趋势的背景下,提前退休很容易被视为公务员的一种“特权”,来自社会的不满乃至愤怒于是产生。特别在一些地方,为了鼓励中老年干部给年轻人腾位置,还为办理提前退休者提高待遇,让其安心养老,这恐怕是很多普通劳动者所不能接受的。一般来说,只有工作年限越长,为社会所作的贡献越大,才有资格享受更好的退休待遇,吃财政饭的人也不能例外。
各地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理由经常是给年轻干部晋升的空间。在一定时期,这项理由有其现实意义,对稳定公务员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官员该不该继续工作,能不能升迁,根本就跟年龄没有必然的联系。一味强调让年轻干部担任重要岗位的职务,可能会让一批有经验、有工作热情的干部失去进取心。此外,如果本来自愿申请的提前退休,成为组织的一种提倡,那么就制造了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退休年龄实际降低的局面。
公务员提前退休引发争议的另一个因素是“只上不下”的现实习惯。选择提前退休的公务员,往往是仕途上已经见顶,在官场上不被看好者。因为在官场的潜意识里,升迁是与年龄对应的,甚至有人整理过一个年龄一个台阶的“升官图”。只有当“能上能下”真正成为普遍的官场规则时,中老年干部才不会成天感慨“老之将至”,年轻干部也有“跨越式”晋升的空间,提前退休的现实需求才不会那么强烈。
既然公务员提前退休不被民意理解,也有这样那样的弊端,那么为什么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都为提前退休留有口子呢?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公务员的岗位的确有其特殊性。比如位于一线岗位的警察、海关关员等,他们的工作对身体条件有较高的要求,一些岗位的工作环境还很恶劣,确实应该允许他们适当提前退休。否则,继续要求在这些岗位的较年长者工作,不仅会激起反弹,也对保持相应机关的工作效率没有好处。
要让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制度继续生存下去,并赢得人民群众眼中的“合法性”,就要让提前退休回归其最基本目的——以健康和人道为标准确定需要提前退休的岗位。除此之外,年龄既不是解决复杂的人事关系的准则,也不是躲避冗官、冗员的办法。其实,无论是近60岁的县委书记,还是30多岁的市长,都属于官员年龄的正常状态。不再沿用“到了年龄就到站”的做法,政治生态才能变得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