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四场报告会14日在京举行,本报记者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
问:“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十三五”时期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需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二要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五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六要坚持依法治文,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为文化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将重点实施“一个工程”,构建“四大体系”。“一个工程”就是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四大体系”包括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对外文化交流体系。通过“一个工程”、“四大体系”,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让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更殷实的同时,精神生活也更加丰富,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问:《纲要》在“文化重大工程”专栏提出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请问如何落实这项重大工程?
答: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为全体人民提供昂扬向上、多姿多彩、怡养情怀的精神食粮。
一是坚持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重视发挥文化的熏陶和感化作用,使文化产品既“养眼”又“养心”,不断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等作为评判作品的主要指标,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
二是深入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文艺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长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动更多文艺院团建立基层联系点,开展采风创作、结对帮扶、慰问演出等活动,并健全长效激励和保障机制。
三是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实施精品战略,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和资源统筹,深入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国家影视精品工程、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等,扶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网络剧、舞台剧等的创作生产。今年,要围绕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创作和重大展演。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少儿题材的创作生产,集聚资源打造精品,努力攀登艺术高峰。
四是推动传统戏曲传承发展。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扶持戏曲剧本创作,加强戏曲人才培养,改善戏曲创作生产条件、支持戏曲演出,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组织实施“名家传戏”,“十三五”时期传承1000出京剧、昆曲、地方戏的经典折子戏,充分展示中华传统艺术的精粹。
问:“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请问“十三五”时期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
答: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化共享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十三五”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合理规划建设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填平补齐基层文化资源。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扩大免费开放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对象,让文化的阳光普照大众。
二是着重补齐短板。老少边穷地区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难点和短板,是“十三五”文化工作的重心所在。文化部牵头编制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将对贫困地区未建成或未达标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新建和改扩建,配齐必要的设备,输送优质的公共文化资源,定期开展送书下乡、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深入实施文化扶贫项目,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一县一策”帮扶,确保精准扶贫,推动文化安民富民乐民。
三是推动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变政府“独唱”为政府与社会“合唱”。积极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四是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参与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建立群众需求征集和服务评价反馈机制,推广“按需点单”服务模式,使群众“要文化”和政府“送文化”更加匹配。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大云计算、大数据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问:我国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十三五”时期如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重要指示。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体现出中央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十三五”时期,将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快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一是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持全面保护,实现文物保护对象的全覆盖,统筹兼顾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各级文保单位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确保文物安全。坚持整体保护,推动文物保护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注重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机制,修订《文物保护法》,完善文物保护基础性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健全非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编制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规划。统筹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全面记录传承人口述史、传统技艺流程等。以国家级非遗项目为依托,在“十三五”时期建设200个非遗项目的展览展示和传习设施。
三是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促进文物保护与扶贫开发、生态旅游以及新型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推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帮助传统工艺企业和从业者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提高品质、策划品牌,开发体现精湛手工、面向大众的传统工艺品及非遗衍生品,促进传统工艺品及其蕴含的历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开展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和宣传教育,让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厚滋养。
四是开发文博创意产品。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历史文化资源真正“活起来”。
问:《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十三五”时期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有哪些重要着力点?
答:“十三五”时期,将以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领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和新型文化业态,不断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努力形成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
一是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市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支持“专、精、特、新”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提升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与“互联网+”紧密结合。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发展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等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对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整合,推动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围绕“互联网+”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与信息、金融、制造、建筑等深度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
三是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紧密结合。优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技术和人才密集的优势,发展以文化创意为主的产业集群。在中西部地区推进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是努力扩大文化消费。一方面,通过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创新供给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有效的供给创造需求。另一方面,研究不同受众群体的行为习惯和消费方式,改善消费条件。支持大中城市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文化消费便利化、大众化,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五是优化文化市场环境。着力完善多层次的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近期,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综合执法的范围、领导机制和责任。中央层面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问:当前,文化在国际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有哪些新的思路?
答:“十三五”时期,将紧密围绕党和国家战略大局,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相结合,积极构建对外文化交流体系,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一是扩大政府间文化交流。大力发展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政府间文化交流,构建畅通的政府间文化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中俄、中美、中英、中欧等人文交流机制。在各大洲举办中国文化年(节)等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欢乐春节”、“感知中国”等品牌活动的影响力。促进中外智库交流,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汉学家、翻译家。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布局,力争到2020年中心总数达到50个以上。
二是拓展民间文化交流渠道。民间力量参与对外交流,具有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和更加灵活的运作方式,更容易为国外民众所接受。“十三五”时期,将鼓励和引导民间团体更多地参与双边和多边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民营文化企业承担对外文化交流任务。加大国内外艺术机构之间的专业交流,更多地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艺术家和优秀艺术作品走出国门。
三是促进文化贸易。积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参与国际竞争,鼓励企业开发既符合国外受众特点、又具有中国风格的文化产品。搭建国家文化贸易服务平台,发挥上海、北京、深圳等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辐射作用,扶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引导文化企业境外投资,拓展海外文化市场。
四是加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制定“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规划,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民心相通。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剧院合作机制,创建丝绸之路剧院联盟,打造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品牌活动。实施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丝路书香工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援助、专业交流、联合申遗等,丰富合作内涵,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