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1日电(实习生 张鸿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卢义杰)4月19日,刘文浩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他的父母、原告刘光嘉和朱荣周被认为是“史上最贵强拆案”上海私人博物馆的主人,此前曾起诉司法部,要求确认司法部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违法。
原告称,上海市司法局没有依法对上海市闵行公证处、涉案公证员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原告曾就上海市司法局这一行为申请司法部进行行政复议,而司法部不予受理。
记者注意到,原告提及的公证处违法之处,是认为上海市闵行公证处为违法强拆出具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文书,且称公证员参与“洗劫财产”。
原告还请求判令司法部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召集相关各方、以听证方式审理原告的复议申请。
涉案的奇石盆景博物馆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由于涉及近3亿赔偿金额,加上一段被认为疑似政府官员在拆迁现场“抢劫分赃”的视频,博物馆被强拆后引起广泛关注。(详见中国青年报2013年12月13日《上海一私人博物馆强拆案的背后》、2013年12月16日《上海索赔近3亿的拆迁案庭审争议》)
2012年11月20日,在博物馆被强拆半年后,博物馆的主人刘光嘉、朱荣周曾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闵行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及行政赔偿,该院立案受理后于2013年2月6日裁定移交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
原告共提出18项行政赔偿请求,总计索赔金额2.89亿元,并要求闵行区政府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组织实施强制搬迁有职权依据,未超越执行范围,程序合法,无明显不当,亦未滥用职权”。法院判决闵行区政府对原告赔偿50万元,但驳回原告要求确认拆迁违法及其他多项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详见本报2015年8月28日《上海私人博物馆强拆案宣判 原告获赔50万》)
原告不服,当庭上诉,但二审并未开庭审理,截至发稿尚未宣判。
行政诉讼之外,刘家两次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关于要求将强拆中参与公证的人员移送刑事侦查,并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申请书”。但是,上海市司法局答复称“不予行政处罚立案,也不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2016年2月,刘家向司法部提出行政复议请求。除了提出上述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的申请外,刘家还在复议请求书中加上了“要求对上海市闵行公证处警告、并处十万元罚款,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要求。
司法部对此答复“不予受理”。在《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告知函》中,司法部给出的理由是“上海市司法局作出的答复书对你们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
今年3月15日,刘家向北京三中院对司法部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最终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