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洪克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来的工作情况。2015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全省法院共登记初审案件(一审案件)34万余件,同比增长17.26%。
据了解,湖南各级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立案率超过90%。在规范立案行为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仅及时组织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登记立案操作等培训,还制定了《登记立案操作办法》,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立案工作人员“十项禁令”,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与此同时,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全省117家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手续可在中心内一次性办完。
湖南各级法院还注重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配套机制建设,全省法院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