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美国凤凰城之行,我们主要是去看先生的朋友。这位朋友是位作家,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儿子却“不太成器”。作家的大儿子PG在很多行业都干过,做过保险,卖过轮胎,直到不惑之年干上了房地产经纪,才有了点春风得意的劲头。在饭桌上PG突然问我:“别人告诉我,准备好迎接拿着大捆钞票来美国买房的中国人,我怎么一个都没遇上呢?”
我说:“中国人大多爱去洛杉矶、西雅图这些地标性的有名大城市,凤凰城有什么吸引人的呢?”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知道美国人都极爱自己的家乡。果然,PG双眼一瞪说:“我们这里多美啊!”
美?大漠仙人掌这种类型,大约只有喜欢整天面对“古道西风瘦马”的人才会觉得这里美吧。记忆中开车穿过亚利桑那州留下的印象太深了,千里戈壁,荒无人烟,酷烈的阳光下,鸟兽不居,感觉就是一片死亡之地。
几年前的一个五月我来过一次亚利桑那。五月在别处还是百花含羞初开、偶尔清寒的时节,这里却是每天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白天走在室外是难以忍受的,人们只能从一个空调屋钻进另一个空调屋,或者整天泡在棕榈树下的游泳池里。我和先生每次去城外的“carefree”小高速上兜风前,都要仔细检查水瓶,生怕水没带够一不小心迷了路被太阳烤死在沙漠上。
后来,在朋友家荫凉的门廊下,我听到了关于凤凰城的另一种解释。1920年~1930年的时候,美国人大量来到凤凰城,为了这里灿烂的阳光和温暖的气候。那时广播里的广告词都是:“来凤凰城吧,他能治好你的风湿和感冒。”时至今日,每到冬季,也有不少美国东部和中部的人们来凤凰城避寒。
“信不信由你,凤凰城的地下水位其实不低,你看那满架的茉莉花,都不用明渠灌溉呢。”作家夫人微笑着说。走出门去,刚下过一场春雨,空气中充满柔润的湿意。“你闻,这是我们这里常见的一种沙漠植物。多好闻啊。”女主人兴冲冲地揪下一簇沙漠荆棘递给我,我凑上去闻了闻,一股淡淡的腥臊之气飘出,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牛、马还有羊驼。好闻?我拧起了眉头。
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她当然觉得好闻,因为那是家乡的味道啊。
(作者简介:左林,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赴美留学。欲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生活方式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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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