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大学生“活动”非常多,这里参加一场音乐会,那里参加一次义演,课余时间还要去给音乐爱好者授课。以往,这些“活动”往往与学校的日常教学“冲突”,要么“活动”让步,要么“教学”让步。
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了解到,针对上述“学分与实践不可兼得”的矛盾,上海音乐学院给出了解决方案——学生可以拿着实践证明,到各自所在的院系申请学分。在最新一轮的教学改革中,该校把改革的抓手牢牢锁定在“实践”这一环节,因为“实践”本身就应该是音乐专业学生的学习重点,而不是一门可有可无、锦上添花的“噱头”。
这一点,哪怕放在全世界音乐学院范围内考量,也是毋庸置疑的,只是过去受制于制度的约束,音乐专业学生、教师的“考核”标准被与一般院校等同起来。
在刚刚结束的、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的丝绸之路音乐学院院长论坛上,11个国家、14所音乐院校的20多位校长在谈到自己学校的教学时,都无一例外地拿“实践”来说事儿。
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副院长Slutskaya自豪地说,该校每年举办的音乐会、音乐节和比赛超过1000场,“我们每年在同一个音乐厅举办600多场音乐会,包括多达120场定期活动、约100场音乐节活动以及约400场师生音乐会”。
但到了我国,学生参加这样大规模演出的机会却少之又少。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一所音乐学院教学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够为不同专业门类的学生提供多少次参加大型音乐会活动的机会。
上海音乐学院(创建于1927年)是中国最早建立的现代音乐大学,也是目前中国唯一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音乐大学。可以说,上海音乐学院能做到什么程度,就能在全国音乐类大学中带动一大批院校也朝这一“程度”去努力。
上海音乐学院这次作出一个重大决定,在每年上半年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和下半年的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各给学生们“放假”一周。让同学们尽情参与上述两项上海重大艺术活动,参加完活动,再来向学校申请学分。
根据《上海音乐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实施办法》,实践教学占学分总数15%。其中,自主实践教学分为艺术实践、科研实践、教学实践、社会实践4个部分。
参演各种音乐会、音乐节、院级重要演出等,算是“艺术实践”;发表论文、实地考察及报告、创作采风及报告、学术会议发言等,算“科研实践”;开展院内外教学活动、专业知识推广等,是“教学实践”;公益演出、志愿服务活动、党团活动等,被定性为“社会实践”。
值得一提的是,在刚刚结束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该校学生为公众送去了13台17场音乐会。“在这种大型的音乐节、艺术节期间,我们如果按部就班地上课,那就太浪费资源了。”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处长周湘林说,新的教改方案实施后,在师生中反响极佳。
周湘林说,音乐类大学的学生“说得好,不如唱得好”,过去那种偏学科、偏科研的教学方向,实际并不适合音乐专业学生,“学生有自己的个性、作品有自己的个性,应该拿作品说话”。
据悉,今年是上海音乐学院第一年试行“双实践周”的做法,未来,学校还将在严控实践“给分”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学生的实践要求,为学生创作出好作品打好基石。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