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春中)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为提升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每年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统一于每年9月第三周举办。
《方案》要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央网信办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地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国家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根据实际举办本行业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方式主要包括推送播放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及文章、开展有奖征集和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组织网络安全学术研讨及技术展示、发放网络安全科普材料、表彰奖励先进典型等。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开幕式等重要活动,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安排在省会城市举行。
《方案》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加大投入力度,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突出宣传实效,加强活动宣传报道,普及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做好总结评估,各地方参照评估指标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总结,并将相关情况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