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崔丽)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系列“跑路”事件将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创新业态推到风口浪尖。今天,在由人民政协报社主办的第14期财经智库“推动金融创新与反欺诈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题座谈会上,与会专家提出,应把金融创新与反欺诈监管并重,“不能‘跑路’了再提保护”。
有业界人士认为,绝大多数“跑路”平台都是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行诈骗之实,这些平台不能算作金融创新业态。互联网金融缺乏市场准入标准,没有清晰的监管要求,一些没有金融专业知识、缺乏风险意识与投资技能的平台野蛮生长。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提出,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及反欺诈,要做“一揽子”考虑,不能出了问题才考虑补救。
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很多平台对项目信息的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且未对项目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大部分平台未对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未考虑投资人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和识别能力等。
对此,与会专家认为,应依托互联网技术、升级现有各类监测信息系统,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掌握资金流向与账户变化信息的优势,有效借鉴央行反洗钱模式,建立非法从事金融活动报告和监测中心,对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涉嫌非法集资的资金异动进行识别,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预警报告。
红岭创投副总裁张旭明称,正规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实际上非常期盼监管落地,让“良币驱逐劣币”,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应严守底线思维,透明经营,信息公开,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李克穆也建议,“建立完善的监管系统信息平台,让创新更透明,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