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洪振快停止侵害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法院认为,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洪振快发表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否认了主要史实的真实性,降低了这一英雄群体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文章经过互联网传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仅侵害了“狼牙山五壮士”中两位英雄葛振林、宋学义的个人名誉,而且侵害了相应的公共利益。
“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虽然早已离世,但他们的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他们所代表的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给一代代人以鼓舞和激励,是民族精神和历史记忆的组成,其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已然成为不容侵犯的社会公共利益;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建立于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以所谓的“自由”解构历史、贬损英雄,超越了法律的边界。
英雄人物和爱国主义精神是一代代人弥足珍贵的成长记忆和价值传承,是我们共同的人格尊严、骄傲和自豪,是共同的民族记忆和精神财富。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英雄人物、英雄事迹和英雄精神,更是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他们对青少年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巨大的影响作用。正是在“狼牙山五壮士”、黄继光、邱少云这些英雄人物的教育熏陶下,青少年了解一个民族曾经的抗争与奋斗,感受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英雄主义精神,培养爱国奉献、奋发向上的价值观。
对“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的历史解构、贬损质疑,不仅自以为是,更不负责任,甚至别有用心。“欲灭其族先灭其史”,当那些反抗压迫和侵略、誓死捍卫国家利益的英雄人物被质疑被抹杀;当那些记载着一代代人共同历史记忆的民族精神被轻视被瓦解;当似是而非的推测怀疑和评价改写历史遮蔽真相,一个民族的精神传承就将面临被毁灭的危险。
贬损英雄、怀疑光荣、颠覆正见、消解崇高的历史虚无主义,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巨大。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定型,他们对“新鲜”的思潮和观点充满好奇,却又缺乏足够的定力和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会在不知不觉中会被灌输错误的信息,从而形成扭曲的历史观和不正确的价值观。诋毁英雄、解构历史的思潮,往往假借“求真”的幌子招摇过市,其所兜售的历史虚无主义很容易蒙蔽和误导青少年,造成其价值认识的混乱。
英雄故事不仅是个人传奇,更构建着民族精神和主流价值观。在各个国家,那些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奉献牺牲的英雄,那些代代流传的英雄故事,无一例外都受到尊重和推崇。“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的司法判决,不仅是对英雄个人名誉荣誉的维护,更是对民族历史记忆的捍卫。它以案例判决的方式宣示,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英雄人物及其精神不容侵犯,他们所代表的价值共识不容颠覆。
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不是解构历史、贬损英雄的理由,作为学者和舆论宣传者,应当有维护历史、捍卫英雄的责任和担当。这不仅是对英雄人物及其所代表的爱国奉献精神的敬仰和尊崇,也是对社会价值共识的坚守。如此,才能构建尊重历史、崇尚英雄的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让民族精神在一代代人中得以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