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日前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之作——民法典编纂工作已正式走向台前,到2020年编纂完成一部内容协调一致、结构严谨科学的民法典已可以预期。
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一个人一辈子不和刑法发生直接关系很正常,但要时时刻刻和民法发生关系。某种程度上,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日常应用最多的法律就是民法。正因如此,民法典在许多国家都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宣言书。人要生存,就需要有生活资料,就离不开财产权的保障;人要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就需要有人身权和人格权的保障。民法典正是通过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的宣告,并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科学调整,才让每一个公民能够方便、有序地生活。更重要的是,民法始终体现出对私权利的充分尊重和对权利的平等保护。诚如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个人都是整个的国家”。
民法典中的每一个条文都可能与你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比如,关于70年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一个需要民法来解决的问题。再比如,此次民法总则审议过程中讨论比较激烈的诉讼时效问题、监护问题、胎儿权利保护问题,都与我们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法人制度等的设计,不仅关涉我们的生产经营等权利,甚至还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民法中并非都是高深莫测、晦涩难懂的制度。有些制度,虽然从法理上可以论证,但普通百姓的感受也很重要。以此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为例,到底是6岁、还是8岁才能“打酱油”,用科学知识说话很重要,但根据多数老百姓的意见作定论也未尝不可。让更多人在立法中发表意见,通过科学的机制,汇集多数人意见并体现在法律中,完全可行。
制定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编纂的关键一步,它规定的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在民法典中具有统率性和纲领性地位,民法典的精神和灵魂应当在其中有充分的体现。它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决定整部民法典的质量,影响着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将影响着中国法治的形象。因此,立法过程中需要深入讨论,广泛凝聚共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智慧。
朱恒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