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春中)海关总署17日通报,在潜逃18年后,由武汉海关缉私局侦办的“10·7”毛豆油走私案犯罪嫌疑人黄某于17日凌晨自秘鲁被成功引渡押解回国。此案是公安部“猎狐行动”及海关境外追逃追赃重要成果,创造了我国追逃引渡多项第一:首次从拉美国家成功引渡犯罪嫌疑人、中秘引渡条约签署以来首个成功引渡案例、首起美洲人权法院审理涉及中国的引渡案件、首个中国在美洲人权法院胜诉的引渡案例。
1998年8月,武汉海关调查局根据举报,对黄某等在武汉地区非法倒卖免税进口毛豆油走私牟利一事展开调查。次年9月,该案移交至新成立的武汉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现武汉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经查,1996年至1998年间,黄某团伙利用其在深圳、武汉、上海三地的公司骗领毛豆油进料加工手册、成立虚假保税仓库,倒卖免税毛豆油10.7万吨,偷逃税款达7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后,黄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经香港潜逃至美国。
多年来,海关从未放弃对涉案嫌疑人的追逃工作。2001年6月海关缉私部门通过公安部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对黄某发布红色通报,在全球范围进行缉捕,在发现其曾入境秘鲁的行踪后,我方及时向国际刑警组织秘鲁国家中心局提出执法合作请求。2008年10月黄某再次入境秘鲁时被秘方国际刑警抓获,同年11月中方即向秘方提出引渡请求,自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与秘方开始了长达8年的引渡程序磋商。
2010年1月,秘鲁最高法院判决同意向我方引渡,但黄某随后多次利用两国法律制度差异给执行引渡判决设置障碍,包括以回国后存在死刑和酷刑风险为由将引渡案上诉至泛美人权委员会和美洲人权法院。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经各方不懈努力,2015年9月美洲人权法院做出裁决:在充分保障黄某穷尽秘鲁国内司法程序的基础上,由秘鲁政府决定是否引渡。今年5月23日,秘鲁国家宪法法院公布裁决结果,同意秘鲁政府向中国引渡犯罪嫌疑人黄某。7月14日,中秘两国有关执法部门在秘鲁签署引渡交接文件,黄某终被成功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