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绍兴7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浙江绍兴近日出台“人才新政”20条,其内容涉及人才创业、成果转化、政府采购、编制保障、户籍管理、子女入学、评价激励等多个方面。
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晓光称,20条“人才新政”是绍兴历年来分量最重、力度最大、系统性和针对性最强的人才政策,“目的是最大程度地补齐绍兴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的发展短板”。
此次出台的“人才新政”涵盖了人才引进、培育、扶持、激励、保障、服务等各个环节。其中提出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新引进的正高及博士等高级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房票补贴,房票补贴可用于购房首付。为提升企业引才积极性和引才竞争力,新政将企业新引进的副高及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也纳入到房票补贴范围,给予3万~20万元不等的补贴。
在生活保障上,新政给予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在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出入境签证、车驾管理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如高层次人才凭子女“教育绿卡”,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意愿安排其子女就读学校一次,并将“教育绿卡”从义务教育阶段拓展到高中阶段。
新政还突出了“高精尖缺”引才导向,对包括两院院士和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院士及外籍院士在内的紧缺高端人才和团队创新成果在绍兴实施产业化的,资助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
对高层次人才创业的后续扶持,新政提出设立10亿元规模的人才创业创新基金,并对投资创业人才的创投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财政补贴。同时,新政还提出设立“人才银行”,对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推荐股改、挂牌、上市,组织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目录,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先列入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首台(套)产品(设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首购、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并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