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法治兴则国家兴。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改革和法治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180多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短短几年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规范执法水平日益提升,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回望来路,法治中国的成就清晰可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显任重而道远。从即日起,本报陆续推出《法治中国行》系列报道,寻访各地法治建设中的鲜活案例,并通过通讯、评论、述评等形式,深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充分展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进展和成就,以及干部群众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切身感受,揭示依法治国科学内涵,展望法治中国的美好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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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检察院首批200名入员额检察官向宪法宣誓就职。
员额制改革是实现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基础制度,也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前提。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进程中,各试点地方积极探索,通过考试考核,把专业素质高、办案能力强的优秀法官检察官遴选到办案一线岗位,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打破“论资排辈” 一线办案骨干遴选入额
触及司法人员切身利益的员额制改革,让全体法官检察官经历了一场“重新洗牌”,也成为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一个缩影。“这次改革确实是凭实力上岗,一些二线部门老资历的审判员主动选择留在综合岗位,在笔试和面试关也有老资格的审判员被遴选下来。”34岁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员李岳坦言。
打破“论资排辈”,给年轻人更多机会,才能调动更多的司法资源到办案一线。
员额制改革后,上海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法官队伍结构也得到优化,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
在浙江,11家试点检察院首批290名员额检察官中,35周岁以下占比24.14%,35至45周岁占比34.83%,检察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年轻业务骨干成为员额检察官的中坚力量。
在山东,遴选入额的法官检察官,应当在办案岗位履行职责两年以上,在员额结构上兼顾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与年轻后备力量,增强了改革积极性和长远性。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确定试点检察院778个,第一批试点单位已完成员额内检察官的入额工作。
同时,7个省市的高级法院、95个中级法院、469个基层法院全部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
科学遴选,防止“能办案的进不了员额、进入员额的办不了案”
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如何确保科学遴选,成为试点法院检察院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在江苏,参加考试的法官们面对的试卷就是一本“微型卷宗”,其中有起诉状、答辩状,有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庭审笔录等一般卷宗应该具备的基本内容。参考者需要从给定的材料出发,通过自己独立的思考去做出分析、审核、取舍、判断,并最终撰写完成一份裁判文书。考试后,考试试卷、评阅标准、通过率、优秀答卷及评语、命题小组成员全部向社会公布,充分接受监督。
“以一纸试卷来考察法官各项能力难以完全避免片面性,根据卷宗材料撰写判决书,让法官像工作一样完成考试,能够比较充分地展现法官的基本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说。
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入额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如何防止“能办案的进不了员额、进入员额的办不了案”,各地从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把握,形成了正确导向。
今年2月最高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法官,不管职务高低和资历深浅,所有人在遴选标准和入额条件上均一视同仁。
在重庆,试点员额制改革中彻底打破“行政化”的惯性思维,严控两院领导入额“门槛”,明确领导干部入额必须符合“三有两必须”条件,即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一线办案经历、独立办案能力,每年必须直接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改革启动以来,5个首批试点法院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1.5万余件,其中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1114件,庭长、副庭长共办理1.3万余件,院庭领导特别是正副庭长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办案主力。
从在办公桌前批案子,变为在法庭上审案子。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起到了“名医把脉”“患者安心”的良好效果。
法官检察官唱“主角”,办案质量效率得以提高
员额制的设计,最终就是要实现由传统粗放式的办案模式向各类人员科学分工协作的现代化办案模式转变,通过以法官检察官为“主角”的新型审判团队,进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上海法院,改革后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改革后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
“以前我们有的案子审完后会找领导审批一下,批完之后法官担的责任就比较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振宇是首批入额法官,他说,现在合议庭审理案件,必须由合议庭成员合署签发裁判文书,司法的责任感大大增加了。
在广东佛山,检察官李梅梅也深深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变化。“改革前,我是包打天下的‘大厨’,切菜、洗菜、炒菜、端菜什么都做。”改革后,检察官助理负责初审案件、摘录证据、核实身份信息等;书记员负责填写、打印法律文书,归档案卷。“我只需要专心办案,把案件办成精品。”
在吉林,改革后,省检察机关在一线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的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占总人数的83.2%,比改革前提高了25.4%,真正体现了以业务为中心,以办案为主业。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办案时限较上一年同比分别缩短了14.3%和21.1%,民事行政案件结案率提高了28%。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改革的成果逐渐显现。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荣誉感增强了,压力加大了,待遇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说。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