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林智仁)记者近日获悉,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创业福州助推行动计划(2016~2018)》(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2016年至2018年,福州市力争帮扶引领1.5万人创业,其中大学生不少于8000人,带动就业6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培育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示范基地20家以上,重点扶持300个优秀创业项目;新增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以上。
《计划》中提到,每两年举办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落地福州的大赛百强优秀项目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3万元至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此外,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两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在创业担保贷款上,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其余符合条件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计划》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事科技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在不影响原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原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报组织人事部门事前备案后,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记者同时了解到,经评审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福州市可给予5万至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并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创业项目、优秀创业项目和相应的资金补助。同时,市级配套安排300万元,对于省、市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和10万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