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桂杰)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和业务类别。《“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要求,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和发展方向,以专业化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化配套体系建设为支撑,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和业务类别,完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
《纲要》要求,要积极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健全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标准和机制,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坚决依法惩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健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机制,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程序和制度,加强心理测评和矫正,强化教育、感化效果。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机制,破解流动未成年人帮教难题。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指引,细化讯问询问、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帮教考察等工作标准、程序,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证据标准。
《纲要》强调,要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综治、共青团、民政、学校、社区等方面的联系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