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白银来说,连环杀手造成的全城比邻而不知的惊惶,暂时可以划上句号了。
但很多疑问,并没有得到解答。从马加爵,到药家鑫,到高承勇,无数个“为什么”需要我们去探寻。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专访了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
当时我对白银案的分析,现在看许多都是对的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您对白银连环杀人案的作案者做过犯罪心理分析吗?
李玫瑾:是的。我当时对他的居住区域、年龄、家庭背景等分析,都是对的。可惜分析对了不等于能破案,因为我只是个研究者,没办法自己去破案。
我是2004年去的白银,2005年元旦前后认真研究过这个案件,分析结果写出来,一共谈了9点,现在回过头看,当时我对白银案的分析,许多都是对的。
我在基层工作之后发现,上世纪90年代的刑侦手段,讯问比较多,分析比较少,都是根据线索,去找嫌疑人,然后是一系列的审讯。
刑侦手段中,对嫌疑人的描述叫做犯罪人物的刻画,这个描述是个侦查方式。这次白银案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画出了三张画像,五官和轮廓。犯罪心理画像不同于人物画像。通常需要犯罪心理画像的案件是没有目击证人的。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作为犯罪心理学研究者,您的思路和刑侦人员有何不同?
李玫瑾:刑侦更注重的是一个个具体的现场和物证,我注重的是行为风格,注重行为显现出的心理背景。所以犯罪心理学可以帮助警方描述嫌疑人属于哪类人,从而缩小排查的范围。
几年前山东发生过一个系列案件,腊月二十九,一个收破烂的老头,在路上被人袭击,被人推到马路旁边的旱沟里,用铁棍打死。有人路过目击到一个人在马路下面挥动铁棍,还以为是神经病,没想到路面下边儿还有人。
那动机是什么呢?起初考虑会不会是抢劫,但是沿着这条路走4里地,老头的平板车就在路边扔着,这么一个收破烂的老头没有什么值钱东西,最值钱的就是这个车了。
正月初四,相隔5天,就在这个案件现场相隔500米多一点,另一条路上,下午的4到6点,相继有两位女性在高速路边约100米左右的距离被人先后打死,也是用铁棍,这两个受害者也是被推到马路下面的沟里,衣服完整,没有性侵害,财物也在。
当时我因为另外一件事情去山东,当地公安局邀请我去看看,把我接到现场,那是一条国道,往来的车辆开得很快。我就在那里思考他为什么要在这里作案。
对这个案子,警方怀疑是个精神病人,因为这个行为不正常,打死人不为抢劫,对女性没有性侵害。且在这么短时间内杀一人后不走,又杀第二个人。
我问当地警方,这附近的路上,甭管几年,有没有类似的案件。
他们说有,5年前,但不是在这条路上,是在这条路北边,并行的一条路上,那条是省道,他们开车带我去看,距离这边有七八里地。
当地警方说,那起案件是个孤立的案件,一个男人下班被人袭击打死,衣服被扒光扔在马路中间,他的自行车被移动到很远,扔在一个旱井里。我分析两个案件的行为,都没有侵财,都有个把财物扔很远的行为。我就问,这条省道和国道之间,有没有村庄,警方说有3个村子。
他们曾经查访了这附近的流浪者、精神异常者,但是没有结果,我就问,这附近这几年里,有没有人看到有精神病或者傻子经常拿个棍子走来走去溜达,他们说从来没有。我为什么问这个呢,如果是精神病人作案,那就应该是有很长时间都是这个状态了,不会只是作案的时候那一阵子这样的。
我提出一个观点,有没有想到还有个可能,就是酒后所为。他们说没有考虑过。
人在酒后,发酒疯的时候,是有可能像个疯子一样的,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平时这条路上没有一个提着棍子的疯子走来走去,却发生这种好像疯子做出来的事情。如果是个正常人酒后做出这些行为,那么排查精神病就找不到这个人。
我建议他们把两起案件串联起来看,推断是这样的,一个人酒后发酒疯,袭击了一个过路的人,酒醒后害怕了,毕竟杀了人,于是很多年没有碰酒,就不作案了,直到现在他忍不住了,又是春节前后,就喝了酒。
这个案件当时没有任何物证,也没有人证。我判断这个人当时很嚣张,肯定还会作案,现在他的范围已经出来了,我给警方的建议是,把所有的刑警分布在两条路中间的三个村子里,一旦接到报案,所有人马上进村,挨家挨户排查谁不在家,登记名字,等他回来。作案者回来的时候一定身上还着酒气,要让他证明自己刚才在哪里,看看身上有没有血迹。
不久之后,这个案子也破了,就是用的这个方法,作案者又袭击了一个男的,回家之后被堵在家里了。
这就是犯罪心理状态的研分析。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究竟是什么?
李玫瑾:人物画像是有时间性的,从20岁到40岁,不断在变化,但心理的画像即对人的心理特征的描述,一般是没有时间的,人的性格与行为方式会有连续性和个人独特征象的,也称个性。可用文字来描述。
在做心理画像的时候,我要描述的人,有时候甚至是没有目击证人的,我根据什么去描述他呢,是他作案的方式,他侵害的对象,他所用的工具,我凭借最多的是现场之外的知识,是心理学对人的研究,用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去填补现场看不到的东西,尤其是作案人的心理内容。
就像海边的渔民能根据一个浪花判断海里有没有鱼群一样,有经验的农民能从天上的云彩看出来一会儿是下雨还是晴天。犯罪心理学研究可以让我在获得犯罪行为信息、目标指向信息、物证信息的基础上对作案人、作案精神状态、行为背景作出分析与判断。
行为指标,也应该建信息库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国家有没有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的犯罪行为分析部门,给各地警方提供分析和帮助?
李玫瑾:目前全国范围内没有。如果要攒一个团队出来的话,在大学或许可以。
但是目前很多人对犯罪心理学这种研究有一些疑虑,大家对这个专业的了解也不多,很多人都觉得,心理学看起来是很玄的东西。
这也是我们的问题,我们是否能做到足够让人相信我们,这就需要我们相当的努力了。犯罪心理学在中国从无到有,也只有30多年,对一个学科的历史来说,30多年真的还很浅,也很个人化。
美国FBI的犯罪情报分析部门在反恐上也是有应用的,他们现在能做出一个技术化的分析,建立数据库,能把行为、人格这些东西分出指标。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性杀害,接触受害人的方式不同,有偶遇,有尾随,白银案就是尾随,偶遇就是随机。攻击方式也不同,有勒死,有用刀。有一上来就先杀人的,有后杀人的,有的会抛尸,有的不抛,有的会对尸体进行遮盖,有的人不会,各种行为还有组合。
目前我们现在能建库的,只有指纹、脚印、DNA。行为能不能建库呢?当然能,白银案的作案者,他是尾随,用刀,不抛尸。
我曾请过外国专家来华讲学,他们列出的行为指标我修改后曾提供给很多省市公安机关,据我所知,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犯罪情报分析库,其中包括行为指标。如浙江,上海,河北、安徽、北京、郑州等。
当然,任何分析都不是绝对的,但是建立统计库,可以让我们迅速寻找相关案件,如果能构成系列关联,那么分析的信息就丰富了。
郑州市公安局建立了数据库,做得非常好,他们甚至做了一个案件分析的软件,从受害者被发现的地点、状态,分析这个案件可能的动机和侦查方向。
这就是犯罪分析的系统化、指标化、数据化。
白银案这个案子有指纹,有血型、有目击证人,有DNA,这些年,有多少刑警对这一案件牵挂,耿耿于怀。
其实有比这个案件难破的案件,发生在山西阳泉。
从1992年到2005年一系列扎刀杀人碎尸案,既然无指纹,也无血型,还没有DNA,目击证人也几乎为零。那个案子比白银案难多了。13起案件,其中9起死亡了,4人重伤,其中还有2起是碎尸。当地警方压力非常大,这个案子只能靠抓现行,当时,当地警方也曾运用大量的人力蹲点守候、可是,15年才13起案件,平均一年不到1起,365天,24小时,无法天天守候呀。
发生案件的地方主要在一个煤矿宿舍区,大约0.8公里的范围内,这个案子,只杀人,不侵财,也没有性侵害,作案都是在夜里,没有目击者,生还者是从背后被袭击的,也没有看到作案者,现场的路面条件非常差,脚印很多,无法判断哪个是作案者的,这个案子也侦查了很多年,最后这个地方要拆迁,当地的公安局长叫李柏,他对市政府说,这里如果拆了,这案子恐怕就再也没办法破了,最后他争取了一年的期限,成立了一个专案组。
他们先后在全国找了很多的专家,包括指纹专家、痕迹专家、足迹专家,都是对现场的研究,但这个案子在现场留下的东西确实太少,最后他们找到了我。
他们先谈了11起扎刀案,然后说,还有两起碎尸案,不知道是不是一个系列的,专家也众说纷纭,有认为是的,也有认为不是的。因为扎刀案都是在室外,而碎尸案中有1起是在室内把人杀死碎尸后,抛在了室外,明显不太一样。
13起案件都说完之后,我作出判断,可以并案。
因为有一个关键的行为是一样的,就是没有侵财,不碰被害人的任何物品,碎尸案中被害人的金耳环还在她的耳朵上。这个作案者心理很奇特,他可以凶残地杀人,却微妙地认为不能拿人财物,对盗窃是不齿的,这就是人的心理标记。
一旦并案,就能够考虑碎尸案被害人下班回家的路线是固定的,范围立刻锁定到她沿途会经过的宿舍区的那几家。
我给这个作案者分析了7个特征,年龄应该是40岁左右,无业或者是自由职业者,白天在家,夜间偶尔有单独居住的条件。这都是他能够作案的条件。他性格上有强迫行为倾向,古板、固执,他应该有婚姻,有家。他的动机特征,是针对女性,对女性有仇恨心理。大概就是这些,这就是犯罪心理画像。
当时专案组已经把这个地区每一家都走访摸查过,我让他们按照这些特征,把沾边儿的,哪怕是沾一条边儿的都列出来。最后警方列出来了20个人。
其中就有杨某某,他老婆偶尔会上夜班,不回家,他是自由职业,安防盗窗的,白天都在家,他在碎尸案受害人下班回家的路上。
这20个人我排出来3个重点,杨某某排在第1位。我们大学派了测谎专家去,对这20个人挨个测,测谎团队在不知道我的分析的情况下,也把杨某某排在了有嫌疑的第一位。
当地警方就开始对他使用刑侦手段了,截到他的一个电话,根据线索,找到了他藏着的一包东西,很幸运,里面都是他所有没扔的刀,有受害人血迹的刀。
这个案件就是在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用犯罪心理画像的技术,找出范围,找到作案者。白银案很久没有破,主要就是范围错了。
阳泉案与白银案相同,都是变态案件,但也有明显不同,一个是满足,一个是压抑。
我去问杨某某动机是什么,他说是因为无聊,我又问他,为什么只扎女的,从来没有扎过一个男的?他的作案动机让我感到疑惑,他自己给出的理由也根本不能成立。
在跟他谈过之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心理学上的判断,他对欲望有着极端的压抑。我把我的判断告诉他之后,给他举了个例子,假如他和一群人在一条小船上,漂在海里,其中有个女的,他憋着尿,即使所有人都转过去,他也会尿不出来,憋到最后,他的选择是把这个女的杀了。
他思考了一天,在墙上写了一行字:禁欲是魔鬼。
犯罪者心理上的漏洞,遇到特定刺激的时候,就会突如其来地爆发出来,造成一个让人无法承受的结果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为什么会有人做出这样的犯罪行为呢?他们的动机普通人都无法理解。
李玫瑾: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主要是生活方式和遗传,有的是遗传加环境,有的是因为受到了刺激,每个案件的作案者,具体的原因都是不一样的。
犯罪心理学的思维方式,和刑侦手法是不一样的,作为一种辅助手段,犯罪心理学能够补充传统刑侦手段中没有触及的部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犯罪者,关键词有三个。
第一个是人,第二个是行为,第三个是心理要素。人是一个主体,人做出行为,而行为的背后是心理要素。什么是心理要素呢,比如你觉得你了解一个人,就是说,你通过他平时的行为,认为你了解他的喜好、能力了,这个喜好和能力就是心理要素。
如果你看到一个人做了一些事,你觉得不像他做的,但就是他做的,你就会奇怪为什么他会有这样的行为,这只能说明你了解的只是他的一部分行为,不了解他犯罪的行为。就像白银案的嫌疑人,很多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无法想象。
白银案的这个人我没有见到,所以不能分析。有些案子比较简单,比如侵财案,比如仇杀,这些都是常态心理的案件,没有见到也能分析。
但像白银案这种案子,属于变态心理的犯罪案件,非常复杂,有时候甚至看起来是相似的行为,背后的心理要素完全不一样。
比如大连的射钉枪杀人案,那个作案者的动机就是侵财,第一个受害者是个女性,被发现的时候衣服被脱得一干二净,整个人被放在湖水里,洗得干干净净的,但是没有性侵害迹象。当时警方就问我,这个行为这么变态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见到这个作案者,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他有一次在广场的电子大屏幕上看到,现在有个技术叫全方位指纹鉴别,这是个刑侦科技的新发明。所以他当时作案的时候就觉得,不能留下指纹,就把受害者的衣服都带走了,把她的身体也洗干净,这样就找不到指纹了。
这种行为,要是不问作案人,根本就不会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很多案件,我都是可以分析人,可以分析他的行为,分析心理要素也可以,但具体的动机,除非见到了人,跟他聊过,否则是猜不出来的。
动机的问题,非常复杂,有些是因为变态心理,有些不是,可能是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原因,只有作案者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做。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看到这种类型的作案者杀人,就会觉得找不到任何理由。而作案者不是没有理由,只不过这种理由别人不知道。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作案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一个人呢?
李玫瑾:这是我现在经常讲的家庭教育问题。现在很多人成长的家庭教育是有缺陷的,我们把人成长的环境比喻成一个系统,这个系统中,包括认知,包括情绪,包括情感发展的不同阶段,他的性格、观念、心理要素,很多的东西,都是这样形成的。哪一部分要是残缺,就形成了一个薄弱点。
这种薄弱并不等于一定会犯罪,但如果有这样的弱点,一旦遇到相关的刺激,就可能会爆发,会出问题,更容易犯罪。心理的问题复杂在哪呢?有薄弱的地方,不是说必然要犯罪。
就比如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的林森浩,他都读到硕士毕业了,也找了一份工作,却以这种方式把身边的同学置于死地,你说他是坏人么?他也不是那种冷血残酷的人。说他无知吗?他都读到硕士了。马加爵和药家鑫也是一样,他们同样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坏人。
这就是心理的要素,犯罪者心理上的漏洞,遇到特定刺激的时候,就会突如其来地爆发出来,造成一个让人无法承受的结果。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这种心理的薄弱点是怎么形成的呢?
李玫瑾:从小就没教好。有句话叫“这小子大了肯定要进监狱”,当然了,这句话是开玩笑,但是可以用来形容这种情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比如从小就被虐待?
李玫瑾:被虐待的人更容易成为被害者,也可能会成为犯罪者。最终犯罪者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的产物。
留守儿童家庭的孩子犯罪率高,犯罪与贫穷相关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普通人怎么避开犯罪者呢?怎么能让犯罪行为不发生呢?
李玫瑾:这就是我刚才提到的教育问题,所谓的“心理抚养”问题,包括性格、情感、观念三个方面。人的成长过程中,这三个要素是最基本的,如果到位的话,一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基本就不会有太大的威胁。这三个要素,缺一个都会变得危险。都是后天环境导致的,所以我一直在公众场合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我一直在呼吁出台家庭养育法,父母对孩子不能不管,如果不管就应该付出代价。
比如性格缺陷、宠溺导致的自私、任性、自我,北京大兴杀亲案中的李磊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杀害亲人的原因体现出他的自私。多数犯罪者都是性格缺陷这个原因,包括白银案的嫌疑人,根本不管社会的规矩,不在乎别人的感受,肆意妄为。这类犯罪者不是属于冷酷无情。
还有观念问题,是人心理没有底线,在成长的过程中,家长没有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让孩子明白什么事情绝对不能做,这就是做人的底线,是父母在孩子幼年就要给他们的东西。
人生中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做错事,第一次任性,第一次说谎。第一次就制止了,和后来再制止是完全不一样的。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缺席,就很危险。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比如留守儿童的家庭?
李玫瑾:很多农村的孩子是生活中的留守,而有些城市中有钱人家的孩子呢,还是精神上的留守。
父母对孩子不管不带,送寄宿学校,交给保姆。这也会导致孩子在情感因素上出现问题,缺乏情感能力,没有同理心,就更容易犯罪。
即使是天生冷漠的反社会人格障碍,也不意味着一定会犯罪,很多有轻型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都成为优秀的研究者,因为他们很聪明、很专注,可以认真做一件事,这就需要在教育的过程中合理引导,让他们不会启动做事不择手段的开关,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比如他想赚钱,不能让他想到要去犯罪弄钱。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贫穷和犯罪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比如马加爵、高承勇,他们的贫穷是迫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吗?
李玫瑾:不能那么说。一个人会不会犯罪,是很多因素碰到一起的结果,有自己心理上薄弱点,有环境的刺激,甚至也有偶然性的因素。
我为什么选择犯罪心理学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您是怎么开始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的?
李玫瑾:我1982年1月参加工作,当时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比较严重,中央作出了“严打”的决定,“严打”过程当中,北京当时第一批宣判死刑的大约有30人,这些年轻人并不以为然,甚至有人说“二十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那时候我刚工作,大家讨论到这个话题,“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呢?”
过去我们说,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这些人为什么犯罪之后,会不以为耻,对死刑也毫无畏惧,当时小组讨论时公安局长就说,因为我是大学生,1982年的大学生还很少,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他们就抱有很大希望地说,我应该好好研究那些人的犯罪心理。这也是我当时起意的一个原因。
1985年的时候,我开始在公安大学开这门课,写自己的教案,当时有在基层工作了5年以上的警察,会来公安大学读那种两年的进修班,很多人当时比我岁数都大,我给他们讲课,他们都还挺有兴趣。
这些课开了大概有将近十年,这几年我认为都是一个打基础、查资料、做教材、讲课的累积过程,1992年,我去了基层一年,首先去了预审部门,在派出所,这让我开始转变,从书本上到实践,就感觉自己的很多研究当时还是显得碎片化,比较零散,需要在实践中收集更多的经验。
当时在青岛,我遇到一个案件,是一个海边的系列奸杀案件,我听到通报后有了一个大约的判断,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大约有多大。我没有接触这个案件,只是看到通报后,自己心底默默做出了一些判断,给嫌疑人做了一个犯罪心理画像。我的判断是根据我的知识背景做出的,并没有具体介入案情。
当时我认为作案者应该是个年轻人,而且是单独作案。警方通报时,认为这应该是团伙作案,每次都是对恋人下手,把男的杀死,奸杀女的。我没有接触现场,当时的通报是要求当地各个派出所留意嫌疑人,我当时认为这种案件不是团伙,因为它带有性犯罪的特点。后来过了一个多月,案子破了,嫌疑人的情况跟我判断的情况非常相似。我这时候突然发现,研究犯罪心理学的知识,是有用的,是有价值的。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要怎么增加演绎推理的准确性呢?
李玫瑾:那就需要大量的基础研究和实践经验了,要看知识掌握的程度,犯罪心理学涉及的知识非常广泛,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回到理论来回滚,就像学医,需要判断什么样的症状是什么病,疾病是怎么发生的,有什么样的征象,然后根据各种疾病的征象判断是什么病。
国内做这方面的人不多,因为这个领域涉及的学科太博杂繁复,而且也无法立刻学以致用,不像是计算机,学了就立刻能用了,犯罪心理学需要你演绎推理,需要你大量的基础知识。而且很多知识,学了以后不知道用在哪,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仅仅是心理学方面,就有6门学科需要作为基础来学习,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神经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然后又涉及心理学史、心理学研究方法,这不是六七本书的问题,是这么多的学科,差别非常大,比如实验心理学,完全是物理的东西,需要做一个情境假设,然后去验证一个行为和一个变量的关系;生理心理学是跟医学有关的,要研究神经系统。
这还只是心理学。研究犯罪心理学,就还得去研究犯罪,首先要懂刑法,还有法理、诉讼法,明白证据,否则你分析案子都不知道是分析什么。然后是研究犯罪学,包括犯罪社会学、犯罪生物学,一系列的学科。最后还涉及刑事侦查学,包括现场、法医、痕迹、检验……
所以犯罪心理学这个领域,没有10年就不要想做任何分析,能把基础知识捋顺了就不错了。光有知识还不够,还得接触现场,接触嫌疑人,这就是为什么我在教学10年之后,到了基层去,才开始有一点点感觉了,才能带着实践的疑问去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