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各级法院要根据案件特点合理选择民事审判程序,最大程度解决民事领域“案多人少”矛盾;要推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确保简单刑事案件快审,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精审;要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简易程序的完善。
在解决制约审判效率的主要问题方面,意见主要提出四方面举措:
——完善送达程序。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强调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推广电子送达、完善邮寄送达,解决制约审判效率提高的“送达难”问题。
——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归纳争议焦点,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
——改革庭审方式。推进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对简单民事案件采取要素式庭审等新的庭审方式;探索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简化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
——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说理、简单案件可以使用简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案件可以简化裁判文书、当庭即时履行的民事案件可以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机制,探索实行示范诉讼方式,推行集中时间审理案件,完善二审案件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推广专业化审判,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动各类治理主体发挥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发挥律师参与调解、促进案件公正高效解决等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创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