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马富春)记者日前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在全区范围内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力度,各地所有涉及扶贫部门及乡镇、村级组织的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扶贫信息不仅要向农户公开,还需及时向同级检察院报备。
据了解,随着扶贫力度的加大,宁夏各地针对各类扶贫资金的贪污和侵占案件多发、易发。201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28件472人,作出有罪判决358人。为了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守住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和扶贫办决定联合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并同步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工作安排,宁夏各县区所有涉扶贫部门以及乡镇、村级组织,要对本级管理或实施的所有扶贫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涉及范围、分配程序、分配结果等内容,全部向农户和社会公开,并同时向同级检察院全面、及时地进行报备。检察院根据相关扶贫信息建立信息资料库。
据介绍,所有扶贫信息的公开需采取公示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确保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承担扶贫信息公开的监督责任,对拒不公开、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预防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