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0%以上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
9月12日,四川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从政府采购份额、多种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作出要求,全力解决四川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面临的困境。新政于9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新政实施以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所属主管部门在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过程中,应确定本部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而在30%份额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此外,《规定》明确,在不影响项目质量的情况下,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河南: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河南省近日印发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融资担保行业“准公共产品”功能定位,突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主业导向,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要求,重点加大对创业创新、劳动密集和成长型小微企业与“三农”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较快增长,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在保户数占比5年内达到不低于65%的目标;到2020年,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500亿元以上,形成4000亿元以上的担保能力。
在风险防控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府参与和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未来将研究设立河南省政府性担保基金,推动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机制和合作模式,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
按照“减量增质、做精做强”的要求,河南省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培育有较强实力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着力加强再担保机构建设,基本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构体系。
湖北:大力支持“双创”基地建设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创业创新税收减免、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等政策。
《意见》指出,将运用湖北省预算内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创业成本费〈〈用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财政支持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同时,全面落实创业创新税收减免、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试行递延纳税,探索创客空间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政策。
倡导“负面清单”制度,在设计、包装、研发、推广等众包热点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行业门槛,允许小微创业创新者参与众包平台;推动国家级质检中心和具备条件的省级质检中心实验室对外开放,与四众平台企业和中小企业共享大型检测设备、实验场地等,分享检验检测技术和研究成果。
(实习生 张均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