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时间或许不需要全国所有省份一刀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休假政策,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较多省份是15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人能享受到足额的陪产假,但也有一部分人的陪产假被“缩水”,甚至有人面临有假难休的尴尬。(中国新闻网10月12日)
陪产假制度修订权限下放后,因各省“自主确定”形成了较大差异:一周和一个月,这差别还是不小的。但各地情况不同,也没听闻多少“不公平、不能接受”的质疑。这项探索也启示我们:休假时间或许不需要全国所有省份“一刀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休假政策,存在很大的可能性。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中,井喷的游客数量和各旅游景区有限的接待能力,构成了一组非常突出的矛盾。不时有专家呼吁增加法定节假日,比如恢复“五一黄金周”,以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需求。但是,增加法定节假日涉及修法,落实难度较大,牵涉的部门较多,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
除了增加全国性假期,另一个解决思路就是在全国法定节假日之外,将“定假权”下放给地方,而不是死守着全国人民同时休假的老办法。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就提过类似建议:在保留国庆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明确划定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时间段,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邻地区尽量错开”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实现交错出行、分时度假。
休假制度不该是铁板一块,而需要将统一与灵活相结合;全国休假安排“一盘棋”,也需要引入更多的智慧,而不是“管死了”。在倡议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同时,也要看到这种整个地区出台规定、带有普遍性的休假安排,才被执行得较好。由单位和企业“自我掌控”,效果会被打折扣。
错峰休假、差异休假的时机,已经越来越成熟了。实际上,浙江、广东等十余省份都已先后宣布鼓励进入周末“2.5天休假”模式;南方和北方的极寒和炎热地区,对学校寒暑假安排也有差异化的经验;云南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将“火把节”等放假安排调休为7天“黄金周”或5天小长假,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这些尝试已成为值得推广的经验。
陪产假关系到的只是特定群体,但陪产假差异较大的安排,反映各省“差异休假”的想象空间还是非常大的。既然国家希望做大旅游休闲等相关产业;民众又有非常强烈的休假意愿;而带薪休假难以充分落实。那么,赋予各地制定差异休假日的权利,适当增加假期,有助于更好地落实休假制度,缓解全国集中休假造成的资源紧张局面,提升民众的休假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