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0月1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润文)今天下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牌照及驾驶员户籍未作限制,但对车型有相应规定,要求网约车与出租车实行差异化竞争。
《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有该市户籍或者取得该市居住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办法》要求网约车车辆档次要比出租车高,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龄不超过两年等。《办法》规定,网约车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以不合理的超低价扰乱市场秩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该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等场所揽客。
《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