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头顶一家没有工商执照的篮球馆安静下来,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市民荆德金迄今花了近一年,仍然无解。
他打过政府热线电话,跑过县信访局、法制办、环保局、监察局……结果,所有的努力都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他像一只篮球一样,在不同部门之间被传来传去。
荆德金的妻子在县城创业,经营一家美容院。去年夏天,一家篮球馆从天而降,开在美容院楼上。天花板上回荡的噪音让美容院客人越来越少。伴随着最多时百十个皮球在头顶同时拍击,美容院关门歇业了。
2015年11月4日,荆德金向政府热线反映了篮球馆的噪音问题。这是他投诉的起点,没想到是从扯皮开始的。
电话打了好几次,政府热线给了他五花八门的答案。根据他反映的情况,环保局表示归城管局管,城管局说是环保局管;工商局表示,篮球馆没有工商执照,但用作培训,归教育局管;教育局却又告诉他,这无疑是工商局的事。
面对这条复杂的链条,荆德金想要弄清这事到底归谁管,去了县信访局。他的想法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单位要给我出具书面证明,这下没法糊弄了吧?”
信访局最后给了他两份白纸黑字敲上红章的《不予受理告知书》:环保局的意见是,“请向桓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后者则以同样严肃的文件告知他“此事由环保局负责处罚”。
直至今日,荆德金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展示这些文件时还忍不住苦笑。他说,自己当时就问信访局工作人员“这明摆着矛盾的答复怎么办”,对方表示,信访局只有转交投诉的权力,“只要各部门有答复即可”,也没办法确定谁管。
被搞懵了的荆德金回家研究了很多法律,今年3月22日,他通过桓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针对县环保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局2月份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
他认为,行政复议由县政府作出,可以明确这一职权究竟属于哪个单位,作为上级行政机关,约束力也会更强。
令他一度看到希望的是,县政府真的开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这份开具于2016年5月16日、盖着“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文件上,白纸黑字写着,“申请人投诉的信访事项应由环保局负责”。
其中指出,按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荆德金高兴地把《行政复议决定书》送到了环保局。但是,没有得到他期待的结果。
8月24日,《行政复议决定书》诞生整整101天,在多次拒绝执行行政复议结果后,桓台县环保局又给荆德金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书》,上面写着: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途经解决,请您向桓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
事情又转了回来。荆德金说,这相当于告诉他,“谁给你开的这个文件你就去找谁。”
同时,桓台县环保局还给荆德金出具了一份《行政复议处理意见》,表示针对他反映的信访事项,执法人员已经进行了现场调查。篮球馆的噪声污染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而依据《桓台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文件,“社会生活噪声行政处罚权限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可在荆德金看来,这无异于狡辩。县政府5月开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里,早把这些解释得清清楚楚:首先,依照国家法律,管控噪声是环保局的职责;其次,根据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桓台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环保局自己公示的第81项也正是“对经营活动中边界噪声超出标准的处罚”。
在行政复议中,桓台县城管局作为第三方表示,篮球的震动噪声不同于空调器和冷却塔的噪声,“我局没有处罚权”。
在100多天的纠缠后,拿到了环保局又一份《不予受理告知书》,荆德金又去了县政府法制办。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荆德金觉得,依法作出行政复议的法制办会继续为他主持公道。
但县政府法制办一位负责人告诉他:“这个事我们管不了了。”
他还去过县监察局反映问题。监察部门表示,“只要法制办发来了(对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的处分)建议,我们就按规定处罚。”
荆德金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监察部门一位负责人有次直接给法制办打了电话,让荆德金“去法制办就行”。结果到了法制办,对面的主任还是不肯开具文件。
“喂,人家还是不肯啊。”
“你让他们法制办的主任接电话!”
“我不接!”
荆德金最终只能拿着文件在法制办的门前合了张影,表示自己来过了。
但是,他的这一说法被桓台县法制办负责人否认。这位负责人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荆拿到《行政复议决定书》找环保局解决问题遇阻后,法制办曾联系过环保局沟通解决此事。之后,荆再没有来法制办反映过情况,因此他“也不知道此事目前的情况”。
行政法专家、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阎尔宝表示,“行政复议因为是相关联的上下级之间做出的,实际实施中确实可能出现这种推不动的情况。”但他同时也说,这毫无疑问是基层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一种表现。
原本寄予厚望的行政复议不仅成了死局,甚至还阻碍了荆德金其他维权的方式。他曾希望监察局给环保局以督促,可工作人员告诉他,“涉访涉诉的事件,我们不能再受理。”
闫尔宝认为,监察部门的做法并没有错。这起投诉目前正处在行政复议的流程里,在流程没走好之前,监察部门的确不适合跨流程参与。
行政复议的道路遇阻,荆德金又回归了信访的老路。这次,从省长信箱,到省信访局,再到淄博市信访局,他全都尝试了至少一次。每次他的信访在网上被接纳后,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意见由省里转到市里,市里再转给桓台县信访局,然后信访局再把投它分配给桓台县环保局。结果无一例外,都是“不予受理”。
在阎尔宝看来,比起在信访上一次次消磨时间,继续坚持行政复议反而靠谱些,比如拿着县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去咨询淄博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
荆德金并非没有尝试过。他拿着县里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找过山东省和淄博市的法制办,对方都告诉他,行政复议机构是本级政府的内部机关,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因此县里的问题,他们也无能为力。
另外,阎尔宝还提出,这种情况下,提出行政诉讼也未尝不是办法。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司法机关有权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行政机关及相关负责人采取较为强硬的措施,比如向社会公布、罚款以及强制执行等等。”在阎尔宝看来,目前荆德金的这个情况,如果仅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由司法审判带给环保局的压力,可能比上级对下级下发的行政复议更加有效。
目前,荆德金已向桓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桓台县环保局不作为,并成功立案。
10月20日,荆德金再次前往桓台县环保局,分管信访和执法事务的副局长许志明看到他时喊道:“你不是已经起诉了吗?你还来干什么?”
荆德金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没想到一次明白的维权,变成了无尽的愤怒与屈辱;更没想到看着规范又权威的行政复议,实施起来居然这么困难。”
他说,无论事情如何进展,他都不会再感到震惊和奇怪了。
本报山东桓台10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