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见见爸爸妈妈”“我希望能读更多的励志书籍”“我想听你们讲讲大学生活的样子”……这是一个个用稚嫩的笔迹写下的质朴纯真的微心愿,它们的主人是浙江宁波未成年人管教所的少年犯。
新学期刚开学,宁波大学法学院14级法学专业张蓬蕾同学拿着这些心愿单,兴冲冲来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兴奋地向辅导员马春燕汇报:“马老师,马老师,我们的法律大篷车社会实践小分队,暑假里共帮助20名少年犯完成了微心愿,还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筹资送了他们每人1本图书,还让他们写了家书,我们帮忙寄出去。”
在“法律服务”这件事上,像张蓬蕾一样的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大学生已经坚持了18年。18个寒来暑往,一批又一批学子拿起接力棒,把正义与善良传递。
18年,法律大篷车让万余人受益
18年前,宁波大学法学院实施“法律大篷车”学生社会实践项目。迄今,这辆“大蓬车”已载着同学们行遍了宁波20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他们通过法治宣传、蹲点调研、法律咨询、流动诊所、主题讲座、法律帮扶、课题研究等方式,组织了1000余项免费法律服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社区、学校、工地和企业,直接受益群众早已过万。同学们撰写调研报告10余万字,被宁波电视台集结出版;撰写蹲点日记近150篇,成为司法一线的重要工作参考。
如今,这辆“大篷车”依旧在前行。
“从学长学姐手上接过送法进基层的接力棒,我们也要一代代传下去,永不停歇!”宁大15级法学专业的郑思菁同学是法学院律风服务大队的一名成员。这支在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宣传日组建的普法队伍,与宁波市多个司法机关、乡镇街道、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活动。学生们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积极开展各项科研工作,目前已获得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2016年与宁波海曙法院联合开展了“家事调查官制度的实践探索”项目。律风普法大队还建立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平台“蒲公英 法学堂”,设有法讯速递、案例评析、法言法语、律风行动等栏目,向社会公众推送法治信息,形成了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日、蒲公英企业法务讲堂、关爱未成年人等品牌活动。
其中,令郑思菁感受最深的就是为期一年的社会观护团制度的大调查。他们用课余时间走访了宁波市北仑、镇海、江北、江东、鄞州、海曙等地的检察院和法院,了解社会观护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及现实问题,并将调研报告提交给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吴伟民专门来信写道:“该社会实践小组很好地总结归纳了不同法院的社会观护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颇具针对性的意见,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价值!”
1000人次,法律诊所无偿帮扶弱势群体
这群大学生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同时,还以法律诊所形式无偿帮扶弱势群体。2001年,宁大法学院在办公空间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个12平方米的办公室,组建了“宁波大学法律诊所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中心”。诊所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宗旨,由专业老师指导法科学生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每个工作日均有学生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为工伤赔偿、拆迁补偿、事故认定、家庭婚姻等案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走进诊所,会发现一面墙上挂着一排鲜艳的锦旗,其中一幅上书“帮扶弱势群体、体现法律尊严”。这面锦旗是2016年年初,一位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诊所专程送上的。他在签署拆迁协议时并不能完全理解其内容,拆迁办某些工作人员便利用他的文化水平低、不识字等,在合同签订和之后的拆迁补偿过程中屡次违规操作致其利益受损,他察觉后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未果。之后,他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法律诊所。法律诊所的志愿者克服重重困难,经过长达一个学期的博弈,发现拆迁办某些工作人员遗漏计算当事人房屋面积8.37平方米,并找到相关确凿证据,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墙上还有一面锦旗上书:“情系民工、伸张正义”。诊所志愿者为一江西籍在宁波江东区某建筑公司打工的农民工免费代理一起工伤医疗纠纷案件,通过多次与宁波劳动局、江北区人民法院接洽,最终为该农民工讨回医疗费4万余元,该农民工出于感激之情特意送来了这面锦旗。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迄今为止诊所已接待当事人超过1000人次,提供法律服务近1000件。今年该诊所被评为2016年度“最美宁大人”。
宁大法学院院长张炳生认为:“法律大篷车、法律诊所、律风服务大队等众多平台,为大学生提供了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渠道,激发了青年学子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服务过程中,同学们弘扬了法治精神,帮助了众多群众,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