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拉脱维亚和俄罗斯四国总理的邀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11月2日至9日访问上述四国,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等一系列国际会议。
访问吉尔吉斯斯坦期间,李克强总理将同热恩别科夫总理举行会谈、会见阿塔姆巴耶夫总统,并见证两国签署涉及经贸、产能、交通、农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多项合作协议。在吉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期间,李克强将与各成员国总理举行会谈并共同批准2017年至2021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等一系列决议,推动今后5年上合组织的务实合作。
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李克强将会见哈方领导人,出席中哈总理第三次定期会晤,并签署涉及经贸、金融、能源等领域的合作文件。
访问拉脱维亚期间,李克强将分别会见拉脱维亚总理、总统和议长,并出席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见证中东欧16国与中国签署合作项目协议。这也将是中国国务院总理首次访问拉脱维亚,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李总理将访问俄罗斯,出席中俄总理第二十一次定期会晤,并与梅德韦杰夫总理签署多项涉及经贸、投资、能源、航天、农业、海关、教育、媒体等领域的政府间和企业间合作协议。
8天4国5个城市50余场双边活动,李克强总理此行在外交学院教授、俄罗斯中亚研究中心常务理事杨闯看来,堪称“旋风外交”。
在中国新闻社11月1日举办的东欧中亚的“中国式关系”——2016国是月度论坛上,杨闯告诉记者,总理此次亚欧四国行有四大特点,“是双边外交与多边外交交叉之旅,是‘一带一路’的深化之旅,是凸显中国和平外交之旅,也是对中国发展道路与外交政策充满自信之旅”。
在166小时内出席50多场多双边活动,如此密集的行程安排,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亚研究室主任丁晓星看来,恰恰是因为“中亚地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简称“丝路带”)建设的重点地区”。丁晓星对记者说,中国“丝路带”合作倡议提出后,得到了中亚国家的积极回应。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与中亚已经在基础设施、能源、工业及投资、农业等多个领域的合作中取得重要进展,未来的合作空间将更为广阔,中亚可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示范区”。
丁晓星分析说,中国与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均建立起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了中国周边地区绝无仅有的“战略伙伴区”,这使得中亚地区具备成为“丝路带”建设“示范区”的客观条件。从发展前景来看,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和互联互通近年来都已取得了重要进展。丁晓星说:“公路、铁路、航空、油气管道已经将中国和中亚紧密地连接在一起。2012年年底,中国新疆霍尔果斯至哈萨克斯坦阿腾科里铁路正式开通,成为中国向西的第二条铁路大通道。”
至于如何才能发挥好“丝路带”建设“示范区”的效应,丁晓星向记者表示,中国在中亚地区推进经济合作过程中应根据各国发展现实,有针对性地寻找重点合作领域,才能调动起相关国家的合作积极性。
比如在哈萨克斯坦,由于哈国内目前正在推行“光明大道”新经济政策,中哈两国也签署了“丝路带”与“光明大道”对接协议,因此,丁晓星认为,哈萨克斯坦国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是中国政府和企业重点关注的领域。今年哈萨克斯坦将完成“欧洲西部-中国西部”高速公路哈境内2700多公里的建设,这将极大地促进欧亚大陆的公路运输。目前,中欧之间的大部分班列,如渝新欧、郑新欧、义新欧、汉新欧等均过境哈萨克斯坦,因而,今后中哈两国可在基础设施及物流方面通力合作,推动欧亚大陆“陆路交通”更加快捷、便利与安全。此外,能源、产能和农业三大领域的合作也值得中国企业重点关注。
对于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将走向中亚,参与“丝路带”建设这一大趋势,丁晓星也提醒中资企业在投资中亚时应在四大方面牢牢树立风险意识。他说,当前中亚的投资环境仍需改善,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法律多变、腐败严重,中企应加大对当地的调研与了解,熟悉当地法律与风俗习惯,规避风险。其次,在中亚一些国家,“中国威胁论”仍有一定市场。今年5月初,哈萨克斯坦出现的反土地法游行就将矛头指向中国,因而,中国在推进“丝路带”建设中应抓住中亚国家的需求,把握好合作节奏,避免一哄而上。第三,中亚各国之间关系复杂,如乌兹别克斯坦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矛盾较深,中资企业应慎重投资中亚地区这类跨界水资源开发项目。第四,当前中亚地区的安全风险上升,尤其是我驻吉使馆遇袭事件发生后,中资企业走向中亚应有风险意识,在如何加强人员与资产的安全保护问题上应有预案。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