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在校生投身创业实践有补贴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的意见》,旨在鼓励大众兴业和创业,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能的小微企业。
《意见》提出,对2015年以来在哈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经评审合格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可申领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3000元;对携带项目在哈创业的大学生,根据项目的市场前景、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经评审,分别给予经费资助3万元、5万元;对创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奖励5000元。
另外,鼓励面向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辅导,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技能。对为大学生开展创业指导、讲座的专家,每人次分别给予300元、1000元补贴。
民政部等部门破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瓶颈
近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提出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政策措施,以破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岗位不明确不规范、职业发展空间不畅通、薪酬待遇水平较低、职业地位不高等瓶颈问题。
《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口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级体系,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进一步打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级体系相衔接的政策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