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1.4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32个扶贫项目不到位致使6000余万元的扶贫款打了水漂——审计署今天公布的“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着重披露了扶贫资金使用中的诸多问题。
审计公告称,此次跟踪审计发现了扶贫政策落实中的多个问题。首先是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3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执行进度较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次是抽审10个省部分地区的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等资金1.47亿元。
审计还发现,有28个单位和11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虚假票据列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侵占扶贫资金,或在扶贫工作中借机牟利,涉及金额957.02万元。32个扶贫移民安置工程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涉及资金6371.87万元;烟叶产业基地公路硬化等5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财政资金1708.9万元。
审计公告还披露了多个扶贫政策走样的案例。其中,2013年至2016年9月,《甘肃经济日报》在报道甘肃省扶贫工作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时,借机按照自行制订的“广告”收费标准,向30家市县扶贫管理部门收取费用125.4万元,2015年开设的《“1236”扶贫攻坚系列报道》专栏和2016年开设的《脱贫攻坚在路上》专栏刊登扶贫宣传文章28篇,收取费用95万元,平均每篇收费高达3.4万元。相关市县扶贫管理部门用财政资金支付了上述费用。
此外,2013年至2015年,甘肃省环县、康乐县六合碧养殖专业合作社、康乐县德隆良种畜禽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合作社,以及渭源县两名个人,通过重复申报或编造、伪造营业执照、贷款合同、帮扶协议、工资单等资料,骗取套取扶贫贷款贴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财政补贴资金439.8万元。此外,2009年至2016年,甘肃省环县7名村干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侵占、挪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6.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等支出。
审计公告还指出,一些扶贫项目因后期管护不到位或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等原因,建成后闲置废弃或者种养殖成活率低,项目效益不佳,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甚至形成损失浪费。
2014年至2015年,黑龙江省甘南县共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计划帮扶3229个贫困户脱贫。但截至2016年9月,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与具体帮扶对象有效对接、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实际仅对接245户帮扶贫困户,且均未实现脱贫目标。
2012年至2015年,陕西省商洛民乐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并获得“产业扶贫园区项目”等4个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230万元。审计发现,项目实施方案中所附的1386.08亩土地租赁合同为虚构,公司实际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约300亩,未实现预期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