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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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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愉快”的北京市居住卡办卡经历

蔡斯卡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12月09日   12 版)

    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虽然在北京工作,但家在天津,平时一些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事情,回天津办一次的速度并不比在北京办得慢,所以也就对这个“居住证”制度没太关注。

    但是最近由于一些原因,天津的房子要卖掉,与其再在天津换一套,不如在北京付个首付,也算一个“北漂”在北京“上船”。联系了几个中介,都被告知,想在北京买房,必须要办居住证,而办证周期可能长达一个月,这个时间空当,房价飙升个几十万元也是正常。解决办法,就是办一个时效只有半年但是立等可取的“居住登记卡”。而我“愉快”的办卡历程,就这么开始了。

    首先,在预约网站“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注册和填表。这个过程还算正常,按部就班操作就可以。但是当我都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后,系统竟然没有弹出消息表示我“保存成功”,只是生成了一张不可修改的表格。一遍一遍刷新,这就算预约成功了吗?

    再次浏览了一遍网站,告知审核通过后,会有通知到所选网点去办理。电话通知?短信通知?还是必须要每天登录网站在“系统通知”里面自己看?没人告诉我。为了稳妥起见,每天都登录看一下“系统通知”吧——比我刷微博、看微信都勤!上个周末,我因同学婚礼赶去外地,想着周末不会发通知,就没有及时登录查看。等到周一(12月5日)再查看的时候,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系统果然不声不响地就发了个通知,还是周末!真辛苦,周末还加班呢!通知要求,只能5日和6日两天去办理,过时不候。万一查看不及时呢?万一要去外地出差呢?万一当天有重要的工作呢?后怕,一身冷汗。

    但当我再次浏览网站的时候,却在“办事指南”一栏中“办理期限”条目里发现了这条规定——“申请人收到系统通知后,可以在一周内任一天……”那么到底是两天,还是一周内呢?我自认没有“钻牛角尖”精神,但政府部门官网上,指导居民办理事务的内容竟然出现了自相矛盾的说法,想想也是可笑。

    我选择6日去办理。开始准备材料,第一步先要搞清楚什么时间可以去——遍寻官网只能查到办理网点的地址,并没有办理时间。并且有一些网站也是语焉不详,比如,一个网站是“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小区”。

    在网络地图上搜“姚家园小区”,显示的只有姚家园东里和姚家园西里,这个神秘的“姚家园小区”在哪儿?我们进城务工人员真的找不到啊!

    还好,我选择的办理点地址比较清晰,虽然没有办理时间,但上午9点到肯定没问题。我到得蛮早,排在3号,前面有两位在等待办理。在等待的时候,后面又来了一对小夫妻,男方买的房子,女方需要办居住证,需要提供一份“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想想也有趣,合理合法的两口子,住在一起,办个居住证”,竟然还需要一个“寄住/借住”证明,蛮搞笑的呢!

    “你直接去办居住证好了!办什么登记卡啊!浪费资源啊!”排号大爷对女孩说。

    “我都预约了,先办这个,再去办那个。”

    “办了登记卡,就不能办居住证了!”

    “为什么啊?”

    “就是不能办了,得这个过期了才行。”

    “那这俩有什么区别啊?”

    “外面有海报,自己去看。”

    “不看了,我就办这个。”

    “你也是,怎么不去办居住证,为什么要先办登记卡?”大爷见劝不动女孩,转而问我。

    “哦,我……”

    “登记卡得符合相关条件,你符合吗?”还没等我说话,大爷抢着说,并向我抛了一个白眼。

    “我着急买房,居住证得等一个月,那房价就又涨了。”

    “你要是不着急,还是去办居住证,一步到位……”大爷又开始劝女孩。

    “哦,那我要不先去那边看看?”女孩也是不坚定,就这么被大爷劝走了。

    看到成功减轻了本业务点的工作量,大爷骄傲地背着手出去找人聊天了。

    实话说,办理速度还挺快,没多会儿就排到了我。虽说办理业务的大姐业务不太熟练,需要另一个大姐现场指导——但规定刚实行没多久,充分理解。只是到了材料这一关,有点麻烦。官网的“办事指南”中,并没有提到要带房本原件或者复印件,但我自己推断,应该会核对居住地址和登记地址是否一致,所以多了个心眼儿带上了房本原件,事实证明,办理时的确需要核对,无论自有房、租住房还是寄宿/借住。

    究竟是官网漏掉了重要信息,还是办理点多此一举呢?自相矛盾,再一次出现了。

    就在我办理完要走的时候,后面又来了一个女孩要办卡,大爷还是那一套——“怎么不直接办居住证?”

    “我去派出所问过了,只能先办卡,再办证。”

    “不会吧?没听说啊?”大爷也开始犹豫了。

    “我刚问完过来啊!”

    那到底是谁没搞清楚呢?

    我回到办公室,习惯性地又登录了“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想了解一下居住登记卡后续换“居住证”的政策,看到需要选择居住时间证明类型,第一个类型是“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登记卡”。

    如何理解“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呢?低头看了一下手里的卡片,有效期是2016年12月6日~2017年6月6日,半年零1天。也就是说“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时间只有1天,我也只能在那一天去申请和办理“居住证”吗?

    感谢北京,不管是不是疏忽,让我的登记卡有效期不止半年,理论上还有办“居住证”的可能。

蔡斯卡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12月09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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