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全国安全生产局面虽然总体稳定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在作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时表示,2015年全国发生了38起重特大事故,平均不到10天就有一起重特大事故发生,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4起,死亡289人。
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成5个小组,赴山西、上海、江苏等10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检查。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效果总体上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事故起数由2002年的107.3万起下降至2015年的28.2万起,死亡人数由13.9万人下降至6.6万人,连续13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2015年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4项主要相对指标降至历年最低,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98,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07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0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162。今年1月至11月,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3%和4.8%。
不过安全生产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张平说,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不强。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重发展、轻安全的倾向又有抬头,今年以来,煤炭、钢铁等产品价格上涨,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钢厂违规偷采偷产,加之监管不力,造成多起生产安全事故。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仍有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甚至违法生产。
张平说,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在很多地方还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汇报上,没有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行动,没有落实为企业的生产标准、操作规范和预防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表明,大多数事故都是责任事故,都是因企业或者职工的违法行为导致的。
张平还指出,农村和农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存在着底数不清、监管薄弱的问题。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的农村建房安全基本上处于“没人管”状态,房屋建造没有落实承重、抗震、消防等安全设计要求,施工队伍大多没有资质,施工不规范,经常出现起重机、脚手架倒塌以及在建房屋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立更加积极的安全生产观;加快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未纳入行政执法序列的问题;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法人代表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