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离婚,女性权利保护就成了大问题。目前,《婚姻法》对抚养孩子的单身女性的保护严重不足。单身女性抚养两个孩子难度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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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湖南湘潭一位31岁的母亲带着两个幼子跳楼,引发媒体聚焦;伴随悲剧消息广为流传的还有这位母亲留下的15页遗书。一时间,针对这起悲剧事件的讨论,尤其是其中已为人母或者是打算怀孕生子的女性发出的声音,充斥了社交媒体的各个角落。
作为一个新爸爸,我对于这位母亲身处绝境的体会,多少有一些较为切身的理解。一个青春活泼甚至有些自我的少女,在走入婚姻之后,或许没有太多改变,成为母亲之后,却一定会经历一场真正的人生大变革。孩子的到来,就像一筐扔进家族系统的火药,牵涉千丝万缕的关系、习俗、观念、冲动、精力和意愿。月子怎么坐、孩子怎么带、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母子关系......如果能够理顺这一切,火药就是烟花,发出璀璨的光芒;如果无法理顺,火药就成了炮弹,成为撕碎家庭的祸根。
当然,讨论这位母亲自杀的原因,要涉及的因素实在太多。一些媒体侧重“产后抑郁症”的报道,但这仅仅是一方面,甚至只是一种表象。女性产后身体存在的激素变化,也许会给其心理带来许多负面、悲观性的影响,但外部环境的影响更加重要。亲密关系的处理,可以为女性走出阴霾提供强力支持,也可能让女性陷入万劫不复。对女性原生家庭的关注,公婆的态度,特别是丈夫在精神上的关爱,和其他没提及的方面,可能都是重要的影响因子。
所以,对于这一起悲剧发生的原因,我们很难用“一二三”式简单而清晰的论述给出结论。爱情、婚姻、生育都是进入门槛极低的事项,也是超级复杂的事务,存在的变量极多,靠谱的分析也极少。正因如此,讨论这一悲剧性事件时,笔者自认为很难对当事女性的婚姻、家庭、育儿方法作出精准分析。况且,就该事件的事实报道,主要围绕着女性生前留下的遗书,缺乏多方信源的交叉印证。
不过,还是有几点可确定的事实:这位当事人携两子自杀,女方在家中没有获得足够的照料和精神支持,女方对离婚后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存在怀疑。“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家庭、情感层面讨论问题,我们很难获得出路。但从社会层面切入,我们可以发现这位女性得到的社会支持是匮乏的,尤其是精神、照料层面的支持严重不足。
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的政策正式实施,这位母亲正是在该政策发布之后生下孩子。在国家发出鼓励人口生育的信号之后,我们遗憾地发现,并没有相应的配套福利政策。一些省份延长女性产假,客观上却有可能加剧女性在职场不平等待遇。
这是因为,女性产假延长,男性产假不变,将会导致女性在家庭内部被赋予更重的育儿责任。不妨参照瑞典模式,产假针对的是家庭而非个人,瑞典规定在共计480天产假中,男性至少要休60天。这样可以让男性更多地参与育儿事务,也可缓解女性的产后焦虑。
刚刚溘然长逝的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曾用“流动”一词形容现代社会,这里的流动指代整个社会观念和结构的不断变动。婚姻制度的“流动”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旦离婚,女性权利保护就成了大问题。目前,《婚姻法》对抚养孩子的单身女性的保护严重不足。单身女性抚养两个孩子难度实在太大。
社会理应提供一定的容纳空间,确保单身女性也可以有能力抚养孩子。例如在社区层面,应该提供针对该群体的心理建设和看护照料服务,在税收、政府补贴上,单身女性也应该获得更多优惠。这些服务本身也有助于反歧视。
悲剧的发生,往往是因为所有安全阀门都失效了。家庭的阀门充满变数,难以掌控,但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安全阀门,一旦建立则不会轻易失效。因此,在社会层面支持生育女性是十分必要的。长远来看,这是一场真正的“平等教育”,也是真正的鼓励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