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后,孙宝东和孙宝国终于出狱回家了。
踏过齐脚踝深的白雪,孙宝民、孙宝国、孙宝东三兄弟跪倒在母亲墓前。这一跪,距离他们上次见到母亲已过去8年。坟前摆着冰冷的祭品,孙家兄弟与母亲从生离变成了死别。
2011年11月,孙宝国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孙宝东以“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孙宝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项罪名获刑16年,此案中还有13人也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获刑。
孙宝国等人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然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孙宝国死缓,孙宝东有期徒刑19年。
201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宣判,孙宝国和孙宝东被依法撤销“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孙宝民等9名被告人宣判无罪。
被抓
对孙家来说,这场噩梦始于2008年。
2008年1月24日,正月十七,孙宝国和孙宝民突然被刑拘,家人被告知,他们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罪名。
为还两个哥哥清白,三弟孙宝东开始不断往长春市信访办、吉林省信访办跑,搭火车去北京上访,结果都是石沉大海。
他最初不同意家人为哥哥们请律师,因为觉得“他俩根本就没罪,为啥要请律师?就去上访要求放人”。
2008年6月11日中午,孙宝东正在学校替侄子领取小升初录取通知书,他突然被人按住,戴上脚镣、手铐和黑色头套,然后押上了车。
不知过了多久,孙宝东听到收费站的电子播报声“吉林欢迎你”,才知道已被带离长春,到了吉林市。
2011年,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家三兄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长春市凯旋路钢材市场为据点,以经营钢材为掩护,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事实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等10余项。
二哥孙宝国被判处死刑,三弟孙宝东被判处无期徒刑,大哥孙宝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余被认定涉黑的13人也被判刑。
孙宝民等人均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吉林省高院,2013年9月,吉林省高院依然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成立。
2016年9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再审此案时,最高检出庭检察员当庭“建议改判”,并明确指出该案的原审诉讼程序严重违法,如重复追诉、再审程序加重被告刑罚等,影响了该案的公正审判。
据2017年年初最高法作出的判决,该案原审中多个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判决将牵涉16人的涉黑罪名全部撤销,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也被撤销。
8年的狱中生活,对孙宝东来说就像是一场梦。“不明白发生什么事就被定成了黑社会。”他反复梦到2008年时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反复梦到妻子,这场梦每次都因试图联系妻儿却怎么都联系不上而惊醒。
拔高
上世纪90年代初的长春市团结路钢材市场门口,总蹲着几十个等待拉活的装卸工人,孙宝东和孙宝国两兄弟就在其中。
装卸一吨钢5元钱,孙宝东每天能挣30元。为了多拉点活儿,他主动帮市场门口的店铺打扫卫生。做了一段时间装卸工后,孙宝东开始跟着二哥孙宝国做钢材销售业务员。
2000年,孙宝东和两个朋友合伙在凯旋路钢材市场开了店。10平方米的简易板房中,一张桌子、一个破沙发、几把凳子,就撑起了整个店面。
连续亏损几年后,2002年孙宝东的店盈利50万元。孙宝东乐坏了,那年元旦,他喊上市场里的几个好朋友去钢材市场旁的餐馆“搓了顿好的”。
好景不长,2008年1月,孙家就蒙上了“涉黑”的阴影。
2007年,多名商人向北京、长春等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称孙宝国、孙宝民向他人放贷、赊账销售钢材,在讨债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逼迫抵押财产、转让股份等。
2008年,当时的长春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多个批示称,长春市有一个“以孙宝国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该案引起吉林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任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申学批示“考虑异地用警办案,坚持正义、依法办案、还上访人一个公道”,时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史力则批示,该案转吉林市公安局侦办,并被列为吉林省公安厅督察案件,孙氏家族涉黑团伙犯罪及涉内案件一并彻查,办成“铁案”。
2008年年初,该案还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两年多侦查中,孙宝国和孙宝东涉嫌的罪名越来越多。随孙宝国跑业务的司机曲海文被抓,曾跟随孙宝国跑过业务的周艳圣、周艳秋也被抓,此案牵扯的人越来越多。
孙宝东被抓后,钢厂便收走了店铺所有的钢材。和孙宝东合伙开店的刘峰(化名)和陈烽亮(化名)因怕被牵连,关掉门店,在外躲了一年多。
2011年铺天盖地的“涉黑”宣传报道中,孙宝国三兄弟被描述为“横行市场多年,称霸一方”,报道称3人养了众多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逐渐垄断了凯旋路钢材市场,欺行霸市。
原来的凯旋路钢材市场共有四五百家商户。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走访了该钢材市场的新址金泰钢材市场,询问了五六位在该市场经营15年以上的商户,他们都认识孙氏兄弟,其中一人直言:“啥欺行霸市啊?他们的生意规模当时顶多就算个中等,说中等都算高了。”
2009年,吉林市警方又将侦查的目光转向一起1996年发生在辽宁省鞍山市火车站的旧案。
1996年,时年24岁的孙宝国在长春市国都物资经销处做业务经理,弟弟孙宝东跟随他做业务员。1996年3月11日,两兄弟与另外两名同事一起携带30万元现金前往鞍山市购买钢材。
凌晨火车到站后,一名李姓出租车司机上前招揽生意,孙宝国等人没有同意,转而走向一名女司机。
冲突由此发生。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1997年判决认定,李姓司机纠集多名司机伺机报复,在孙宝国等人走到火车站地面出口时,李姓司机从孙宝国身后将其拦腰抱住,裴某某持折叠凳击打孙宝国的头部。
孙宝国、孙宝东在突然遭到暴力袭击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围打他们的众人乱刺。孙宝国将一人刺死、一人刺成重伤;孙宝东造成了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他也被刺成轻微伤。
事后调查显示,当天参与袭击的出租车司机中有多人喝了不少酒,其中一名司机还是一起持刀抢劫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认定孙家兄弟“防卫过当”,最终,二人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孙宝国获刑3年、缓刑3年,孙宝东获刑1年、缓刑1年。
13年后,这份早已生效并执行完毕的原审判决被撤销,并被指定移送管辖至吉林市,并入涉黑案审理。
但在2011年11月11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份截然不同的判决,“故意伤害罪”变成了“故意杀人罪”。《吉林日报》报道称,该案是“在公安部、全国打黑办、辽宁省公安厅、吉林省公安厅组织协调下,作出了推翻此案、责令重审的决定”。
判决中,孙宝国被判处死刑,孙宝东被判处无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罪名的加入无疑加重了这一“涉黑案”的分量。
就在孙氏兄弟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前一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决不允许在案件定性问题上出现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
狱中
出狱后的夜晚对孙宝东来说形同白昼,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一闭眼,狱中的生活就一幕幕闪现。
到看守所后,孙宝东心里难受了大半年。
一在电视里看到小孩的身影,孙宝东就会想起8岁的儿子,他干脆躲开不看。每到傍晚集体看电视时,他就借口上厕所偷着抹泪,“在里面流泪被人看见就等于软弱”。
接到起诉书后没多久,小学没读完的孙宝东就开始在看守所里自己琢磨。
当时每周有半天的学习时间,休息区有五六本法律类书籍,孙宝东反复地翻。
他有5本写满字的笔记本。每个本子上都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类法条: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结合检察院的起诉书,孙宝东但凡看到和自己相关的法条,就逐字抄下来。
他专门留意法制类电视节目和法制报刊。看到和自己相似的案件,就仔细研究对方被如何判刑。
可抄了、背了那么法条,2011年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孙宝东一点儿也没用上。听到哥哥孙宝国“死刑”、自己“无期徒刑”的判决,他有些绝望。
一审庭审的笔录,孙宝东连续5次拒绝签名:“不是我做的事,我为啥要签!”
因为对一审结果不服,孙宝东等人坚持上诉至吉林省高院。2013年9月,吉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依然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名成立,孙宝国由“死刑”改判为“死缓”,孙宝东由“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9年”。
量刑的变化对孙宝东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他觉得:“这个事本身就是错的,假的。惩罚变了,错的性质也没变。”
2013年11月5日,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详细了解情况后,决定代理此案。“这案子明显错了,他们根本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证据也有严重问题。”
20分钟的会面中,张铁雁鼓励孙宝东继续申诉。孙宝东有些犹豫:坚持申诉一旦失败,就意味着减刑会更困难。
“你这个案子肯定是错的,一定要坚持申诉。只要最高法没判你有罪,我们就还有希望。”张铁雁的这句话给了他信心。
刚进监狱时,孙宝东觉得自己被冤,并不想接受改造。决定申诉后,他既不服,又怕“万一申诉失败减刑变得更难”。于是一边反复告诉妻子要坚持帮自己翻案,一边开始在狱中拼命地参加劳动改造挣分。
早上5点起床,6点多开始工作,孙宝东每月的劳动改造分数都在监狱名列前茅。
本子上一笔笔记着每月中旬公布的改造分数,孙宝东在狱中的日子一天天数着过。出狱前,他用挣到的314.5分减了11个月刑期。
孙宝东无意间露出了在劳动改造中意外受伤弄断的手指,他苦笑:“不知道咋熬过来的。”
转折
几年中,孙宝东的儿子从小学二年级升到了高中二年级,鞋从34码变成42码。而他对儿子的记忆却一直停留在儿子8岁时的模样。
孙宝民和妻子陶立新都因“涉黑”被抓,留下女儿和儿子独自生活。
2014年年初,多名被告人家属向吉林省高院提出申诉,孙宝民和孙宝国的家属随即收到了驳回申诉的答复。半年过去了,吉林省高院却迟迟未给孙宝东答复。
2014年10月,吉林省高院正式驳回孙宝东的申诉。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揭牌成立。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不到4个月,妻子郑可新等家属便向它提出了申诉。
好消息终于来了。
2016年年初,恰逢农历小年,孙家人等来了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针对孙宝东案件的再审提审通知书。
这份通知书给孙氏兄弟的世界投进了光。
2016年9月26日,最高法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了开庭,孙宝东提前4天写了草稿反复背,足足准备了40分钟的发言。
在庭审中,最高检出庭检察员指出,在鞍山火车站一案中,12年后该案的证人证言与1997年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
裴某某、高某某、罗某某等4人1996年称自己是被刀刺中后才跑开,到了2009年则变成了看见刀就跑开,在跑开的过程中被刺中。
2009年出现了两名此前并未出现的新证人,他们作证称,看到孙氏兄弟持刀疯狂追打10多分钟,追到一个扎一个。
证人证言的变化使案件性质发生了巨大改变。孙宝国辩护律师赵新宙指出,时隔十几年后的证人笔录对当时细节的表述反而比当年的笔录更清楚,而2011年吉林市中院的判决却完全采信了十多年后的证人陈述。
最高检出庭检察员指出,原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复追诉、再审程序中加重原审被告人刑罚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了该案的公正审判。
检察员当庭建议改判,最高法表示择日宣判。对孙家人来说,此后每一天的等待都异常漫长。
孙氏兄弟的母亲没等到3个儿子翻案的这一天。
就在2015年12月,最高法下发再审提审通知书的前一天,母亲去世,临终前她曾嘱咐几个儿媳,一定要继续为3个儿子申冤。探监时,亲友都瞒着孙氏兄弟。
直到一年后的2016年12月,《今日说法》再次播出孙氏兄弟涉黑案时,孙宝东激动地在电视上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当听到旁白说“这位一直在等待儿子归来的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原本喧闹着祝贺孙宝东的狱友不再吭声,房间顿时鸦雀无声,孙宝东没忍住泪水。
2017年1月宣判前,孙宝东激动得连续4天没睡着。妻子郑可新为孙宝东提前买了一身新衣裳,深红色的棉毛衫,藏蓝色的棉袄,还买了一双崭新的黑色棉鞋。
最高法当庭宣布,孙宝国、孙宝东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原审判决撤销。16名被告人中有9人被改判无罪。
正在服刑的孙宝国、孙宝东等4名被告人因已服刑的期限超过此次再审判决的刑期,均被依法当庭释放。
宣判、当庭释放,闭庭、签字,孙宝东穿着妻子买的新衣新鞋,把从监狱穿出来的外套、裤子、袜子、鞋子都留在了法院,表示与过去告别。
变迁
红火的生意因“涉黑案”而中止,孙宝东的时间停滞在8年前。
出狱后不到两天,他就接到了30多个祝贺电话。与社会脱节8年,被问及今后的打算时,他一脸茫然——重新做生意不仅需要资金,还要有多年积累的货源和客户。
原来的凯旋路钢材市场如今是金泰钢材市场,面积比之前扩大了一倍多,当年和孙宝东一起起步的合伙人如今已年收入千万元。
入狱前还能和孙宝东掰手腕的父亲因忧虑3个儿子而一病不起,如今已无法说话,也认不出儿子们。
回家的第一晚,孙宝东失眠了,带着狱中落下的旧疾,他频繁地起夜,和妻子聊天到凌晨两点半。
密集的媒体采访结束后,孙氏三兄弟第二天凌晨4点赶往250公里外的柳河县,在母亲坟前,三兄弟长跪不起。
孙宝东坐车拜访朋友的路上,汽车驶过凯旋路、春城大街,眼前的建筑都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样子。
直到路过长春人民广场那个著名的地标建筑,他才眼前一亮:“对对!这个!”
这个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变得陌生了。
出狱两周后,孙宝东依然在尝试适应被切断了8年的生活。
“微信是啥?手机怎么还能上网?拍的照片咋这么清楚?”他手里攥着只有通话和短信功能的老式三星手机,一边问儿子各种问题,一边挠头笑:“还是这个手机好使。”
当年被定为涉黑的16人中,孙宝民夫妇等9人被最高法改判无罪。另7名被告有10余起犯罪被认定事实清楚,但他们实际服刑的期限都已超出了此次改判的刑期。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当庭宣布,这16人都有向吉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2015年12月,最高法承办此案的法官齐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坏人也有作为人的权利,也要依法来评判他。“不能因为他坏,我们就可以比如拔高认定,在罪与非罪之间,我们选择罪;在轻罪和重罪之间,我们给他适用重罪,使用更重的刑罚——这都不符合法治原则。”
出狱后的曲海文无家可归,入狱后,他的妻子便变卖了房屋家产,带着孩子离开,从此失去联系。
周艳圣的妻子已和他离婚,他出狱后只能在各个亲戚朋友家辗转借宿,“回家两周,一夜也没睡着”。
2008年,周艳秋因“涉黑”被抓一个月后精神失常,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二级残疾,只能监外执行,8年来状况未见好转,由70岁的老父亲周凤廷照顾。在接受《今日说法》采访时,已经精神失常的周艳秋说:“我害怕,警察打我。”
孙宝东、孙宝民等人分别向记者详细陈述了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形,但最终因无证据证实,最高法没有采纳“有罪供述系侦查机关非法取得”的辩护意见。
据最高法2010年公布的信息,仅2006年1月到2010年6月,全国法院一审以涉黑罪名定罪审结的案件共有1709件,其中审结生效的涉黑案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就有4610人,重刑率高达46.42%,高出了同期法院判决的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作为第一个由最高法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翻案的涉黑案件的当事人,孙宝东明白自己只是众多“涉黑”案当事人中最幸运的一个。
睡在家里的第一晚,孙宝东时隔8年再次看到了洒进卧室的月光。“月亮原来有这么亮啊。”他忍不住感叹。
吴疆当时任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当年因查办此案获得表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拨通他的电话,对于曾经查办的“铁案”如今被翻案,他只说了一句话便挂断了电话:“这个去找我们的政治部门。”
本报长春2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