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党支部如果能够承担起监督村委会的职责,将在很大程度上阻止“村霸”肆意妄为。必要的时候,村党支部也可以借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对严重违纪的村干部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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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光明日报》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河北定州的“村霸”案件。涉案人孟玲芬是当地某村村委会主任,从2012年起,孟玲芬及其同党把持村中大权长达3年之久,其间她屡次侵吞集体财产,动辄以暴力手段打击报复与自己不和的村民。直到2015年,她命令手下殴打来村里采访的河北电视台记者,她的恶行才被曝光。小小一个“村长”竟然如此霸道与猖狂,着实令人震惊。
“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是一句常见的戏谑之语。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主任与“强权”似乎毫不沾边。
然而,村委会主任成为“村霸”的事情其实屡见不鲜。村委会掌握着村里的财务与农地大权,掐住了绝大多数村民的命脉。对各类“村规民约”的解释权与执行权,往往也在村委会手中。除去几年一次的村委会改选,一般村民很难直接监督村委会,“村长”因此蜕变成为害乡里的“村霸”。
要彻底消灭各式各样的“村霸”,既要从源头上阻止可能成为“村霸”的人把持村中大权,也要探索出一套能有效制约村委会权力、制裁“村霸”的监督体系。
“村霸”孳生的源头是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的贿选现象。许多心术不正、无法胜任村委会工作的恶人,正是通过贿选顺利登上“村长”宝座,为日后成为“村霸”创造条件。
村委会的上级政府必须承担起整治贿选的责任,不能把基层选举当成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应该当好基层民主的守门员,以让民主观念和习惯落实到村民自治体系之中。与此同时,普通村民也应该明白,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贿选者用钱买走选票,一定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私利,最终吃亏的还是广大村民。
根除基层选举中的贿选现象,任重而道远。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起一套能在农村有效运行的监督体系,以对抗“村霸”势力。幸运的是,我们并不需要从零开始。村子里的政治组织不仅有村委会,还有村级党组织。“村支书”和“村长”都是重要的村干部,这种制度设计在监督权力运作方面有着天然优势。
然而,在不少村子里,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几乎成了同一套班子,有些村子的村委会主任甚至干脆“兼职”当上了村支书,大权独揽,唯我独尊。这样的现象是这套机制未能发挥全部潜力的重要原因。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党支部如果能够承担起监督村委会的职责,将在很大程度上阻止“村霸”肆意妄为。在必要的时候,村党支部还可以借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对严重违纪的村干部进行惩戒。
要让乡村风清气正,离不开乡村政治环境的改善,也离不开农村基层民主的进步,消灭“村霸”就是这条道路上的重要目标。